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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7月5日,华纳药厂公告称,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即公司与大连中信败诉,双方需共同赔偿南京圣和经济损失及惩罚性赔偿、合理费用及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1056.4万元。
华纳药厂表示,本次案件判决金额1056.4万元系公司与大连中信共同赔偿的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5.78%,但本次诉讼案件判决尚未生效,对其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公告还显示,华纳药厂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本次诉讼进展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发稿时,华纳药厂没有就诉讼相关问题回复界面新闻的采访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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