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023年4月13日作出终审裁决,维持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下称“公正委”)2016年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由对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Qualcomm)处以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2亿元)以上罚款的决定。
公正委2016年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以其1.0311万亿韩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公正委认为,高通持有生产手机所必需的移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将调制解调器芯片组的供应和专利权挂钩,规定不交专利费就无法使用“高通芯”,实际上限制了专利权的使用。高通还向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甚至将芯片和专利许可“捆绑销售”,强迫签订不必要的专利权合约,或按手机整机售价抽取一定比例的分成。
高通次年提起上诉,首尔高等法院2019年裁定公正委下达的10项整改命令中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的8项合法,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之后,高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