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苹果与高通在中国“交战”之际,苹果的4家供应商在美国本土也和高通进行着“另一场战争”。
第一财经记者从苹果供应商律师方面得到消息,明年春季,苹果的供应商在美国提起的一项反垄断诉讼即将开庭,要求赔偿金额为90亿美元。负责该案的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美国法律该案的判罚金额可以达到三倍,即270亿美元。
2017年7月18日,苹果四大供应商纬创、仁宝、和硕和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把高通告上了法庭,声称高通违反了反垄断法。具体而言,这些公司指责高通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ShermanAct),这是美国在1890年通过的一项联邦法,“旨在将自由竞争作为贸易的基本规则”。
而在2017年5月18日,高通起诉富智康、鸿海、和硕、纬创、仁宝电子等多家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的苹果供应商。据了解,苹果之前通过自己的供应商向高通支付专利费,自从苹果和高通知识产权诉讼开打后,苹果供应商已经停止向高通继续支付专利费。
“在中国,苹果供应商的雇员人数达到100万人,除了苹果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客户,高通这样做极大地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代表四家苹果供应商的美国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合伙人泰德·博特罗斯(TedBoutrous)对记者表示。
上周,主持美国联邦商务委员会的一位法官发布了一道法院令,裁定高通的非法行为仍然在持续,高通非竞争性的消费者的这些行为仍然在继续。”博特罗斯17日早间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外界更多听到的是高通的看法,现在也应该听听苹果供应商的看法。
在博特罗斯看来,高通“非法”利用了在蜂窝技术方面早期的一些技术优势,设计出了一套反竞争的机制,阻碍别人去和高通进行竞争,阻碍了创新。这是以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对中国、美国都是不利的,对创新和消费者也是不利的。
博特罗斯表示,高通接下来在美国将面临三个重要的诉讼审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称,高通公司一直在美国从事垄断、不公平、反竞争的活动,将于1月4日开始在美国审理这起案件。然后在2019年4月会有一个涉及苹果与供应商共同应对高通的庭审。还有一个涉及2.5亿消费者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案涉及高通,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消费者集体行动。”博特罗斯对记者表示,高通最近一系列举动是出于绝望,它的商业模式快行不通了。
上述律师对记者表示,目前供应商依然可以继续生产(相关产品),不会受到影响。“高通通过(中国禁令)这样的行为来意图损害供应商,这种行为是不会成功的,因为苹果可以通过软件更新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涉及的专利是次要的专利,并不涉及核心的蜂窝技术。”
记者就此联系高通,截至发稿还未得到回复。但此前高通坚称,诉中禁令裁定不涉及手机安装的操作系统。换言之,禁令其实针对的是特定型号的手机,与其中搭载的iOS系统版本没有关系,苹果的升级并不能解决当前的问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