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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16年,苹果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电捷通”)因持有标准必要专利,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请求法院判令西电捷通立即停止垄断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20万元等。
据悉,这起苹果公司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在经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的管辖权争议后,该案最终确定仍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实际上,西电捷通和苹果公司的纠纷始于一起无线网络安全协议技术专利的维权诉讼。2016 年 4 月,因认为其 15 年前研发并持有的名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专利(专利号为02139508.X)遭受侵权,西电捷通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停止销售侵犯西电捷通专利权的手机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2010年至2014年期间,西电捷通将涉案专利许可给苹果公司使用。双方合同到期后,经历16个月的反复交涉,西电捷通认为苹果公司属于恶意拒绝获得许可的标准专利反向劫持行为,遂提起专利诉讼。
随后,苹果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诉讼和上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诉讼。
据了解,除了与西电捷通的知识产权纠纷外,苹果公司因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还发起了多起反垄断诉讼或行政举报,涉及诺基亚公司、爱立信公司等标准专利权人,以及美国高通公司等。
2017年11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西电捷通诉苹果上海公司和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该案中,西电捷通的索赔额高达1.5亿元,引发业界广泛关注。目前,该案仍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而苹果公司对西电捷通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在经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的管辖权争议后,该案最终确定仍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苹果公司的指控,西电捷通相关负责人表示,苹果公司长期实施“专利反向劫持”和“恶意诉讼”。该负责人认为,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企业普遍遵循的基本商业伦理”,也已“实质性地冲击着全球专利制度本身”。西电捷通将会积极应对该案。
值得一提的是,西电捷通起诉苹果侵权一案在正式庭审之前便广受关注,这不仅在于它是继 ICT 领域“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第一案”——西电捷通诉索尼专利侵权案后,西电捷通就同一涉案专利发起的第二起维权诉讼,且被告为目前全球市值近万亿美元的最大的公司,还在于该案引发了系列“案中案”——这在外界看来,也预示着该系列案件的审理将旷日持久、耗费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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