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荷兰Talpa官网截图:
荷兰Talpa声明:
荷兰Talpa声明中文翻译:
声 明
2017年12月6日
根据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The voice of
China”授权协议中的明示条款,Talpa完全有权终止该协议。
故而,唐德公司无权再于大中华地区制作“The voice of
China”节目。
并且,Talpa进一步决定放弃在中国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该商标的主张和索赔,也不再在中国地区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寻求授权合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