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国外版权方发禁令:禁止浙江卫视再播“好声音”

发布时间:2016-04-21 来源:新京报即时新闻 作者:刘玮
字号: +-
563

   4月20日,荷兰Talpa公司重申,目前中国地区只有唐德才拥有《The voice of…》版权。同时,Talpa表示,灿星宣布预计于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好声音》是违法的。

  今年1月,《The voice of…》模式的创作者和拥有者荷兰Talpa公司向《中国好声音》制作方上海灿星公司发出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并称Talpa公司已于1月8日终止灿星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利,且未续约。

  4月20日,Talpa在京召开媒体说明会重申,目前中国地区只有唐德才拥有《The voice of…》版权。但浙江卫视已经在前两年就注册了中文“好声音”三个字的商标。对此,Talpa表示,《The voice of…》授权给全球64个国家,不可能有某一个国家能自己注册商标。“无论是知识产权还是商标都是我们的核心,也在合同里注明不能有任何其他的商标注册。即使是小的改动也不代表就不是《The voice of …》了,依然是翻版的。”

  同时,Talpa表示,灿星宣布预计于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好声音》是违法的。对于和唐德的合作的中国版《中国好声音》进度如何,Talpa表示,正在准备制作阶段,一般会有6个月的准备期,还没有确定是今年还是明年播出。

  对于Talpa今日的说明会,灿星今日对本报记者回应,不会再制作《The voice of china》,但他们会制作自己原创模式的《中国好声音》,目前依然定于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