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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冶:浦东法院数据类案件的司法实践
一、数据保护的总体情况 图:浦东法院近年来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情况 我们今年发布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据统计,过去5、6年间,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增长,2017年超过了4000件,此后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案件总量持续递增。案件类型覆盖面广,其中主要是以侵害信网权案件为主。而涉及反法的案件比重虽然不高,不到5%,但是随着新的业态、新的经济形态、新的行为模式不断
发布时间:2023.06.25 -
首例购买商业数据构成商业秘密侵权案
【判决要点】 1.本案原告针对某目的国出口某款摩托车(品牌、排量、型号)对应的数量、单价组合信息足以体现出口目的国的个性需求,展现出交易习惯、市场行情等情况,构成了特殊信息。涉案数据组合作为特殊信息,并非容易获得,而是原告经过长期出口经营活动取得的成果,系原告经过一定努力、付出一定代价而取得的。综上,原告涉案数据组合作为特殊信息具备商业秘密认定的秘密性要件,不属于领域内所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发布时间:2023.12.25 -
“信息—数据二分”视野下对平台数据竞争问题的审视
数据竞争的问题,特别是企业之间、平台之间涉及数据爬取和利用等方面的竞争问题,是当前的热点法律问题之一,其中存在不少争议。本文将探讨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数据与信息的区分。笔者认为,在讨论数据竞争特别是企业间、平台间关于数据的爬取和利用问题时,必须明确地限定所讨论的对象,即此处所指的“数据”是指作为信息载体的电子数据。基于这一前提,在“信息—数据二分” 视野下,对平台数据竞争问题进行审视。 信息与
发布时间:2024.03.29 -
面向元宇宙时代:数据垄断规制的反思与重构
内容提要:元宇宙为互联网升级提供了可能性,是继平台经济时代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表明,破除数据垄断、构建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的元宇宙需在当前基础上进行前瞻性的制度探索。当前由平台、资本、数据等构成的数字生态体系实际上是一种“中心-外围”的数据垄断和流量依附体系,中心不断向外围输出流量以控制并获取经济利益与更大的用户注意力,实现垄断和剥削。基于元宇宙技术特征和生产、组织
发布时间:2024.02.01 -
Meta与德克萨斯州在面部识别数据案中达成和解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近日,社交媒体巨头Meta旗下的Facebook同意就德克萨斯州提起的一项诉讼达成和解,该诉讼指控这家社交媒体巨头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使用面部识别技术收集数百万德州人的生物特征数据。 Meta和德克萨斯州在向德克萨斯州法院提交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他们原则上同意解决这起于2022年提起的诉讼。他们要求法官将案件暂停30天,以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将其提交
发布时间:2024.06.05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5年3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
发布时间:2025.04.03 -
数据登记制度研究
一、我国数据登记制度现状分析 (一)数据登记制度构建总体情况 现有数据登记主要可分为数据资产/产权登记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两大类型。前者如广东、深圳,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登记证书、数据资源许可凭证,作为数据交易、融资抵押、数据资产入表、会计核算、争议仲裁的重要依据,属于新型物权/产权。后者如浙江、北京、江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赋予数据处理者数据知识产权,规制他人不正当获取和使用数据的行为,并将其
发布时间:2024.07.11 -
数据信息分析合理性认定的版权规则
摘要 数据输入是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前提和基础,将合理使用制度引入数据信息分析场景,是许多国家作出的制度选择。从立法体例而言,关于合理使用的认定规则有“因素主义”与“类型主义”之别,但现代各国大抵倾向于概括式规定(三步检验法)+列举式规定(类型法定化)的制度安排。在大数据时代,美国、日本与欧盟的立法动向和司法活动,对数据信息分析合理性问题采取了不同的法律政策立场。中国著作权法尚不能为数据训练提供
发布时间:2024.07.29 -
非物质损害的认定规则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2条第1款规定,因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而遭受物质或非物质损害的任何人均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害从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处获得赔偿。2024年6月20日,欧盟法院在“JU、SO诉可扩展资本公司案”的判决中,对《条例》第82条第1款规定的“非物质损害”进行了诠释,并明确了非物质损害的认定规则。 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可扩展资本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系一家在德国设立的
发布时间:2024.12.13 -
数据产权制度构建的方法论
内容提要 虽然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其变化并没有冲击到最底层的法律体系。由于数据产品与知识产品有着极强的共性,对于数据产权的制度构建往往可以借鉴已经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不必“白手起家”,也不必“旧瓶装新酒”。洛克劳动财产理论在证立知识产品与数据产品的赋权时存在着相同的难点未予解决;“客体—对象”区分论不仅可以解释“唯数据不足以确权”的问题,也能解释“未产生新的利益关系也不足以设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