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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微信号?法院判了!赔偿腾讯109万
某网站因开设交易专区,提供微信账号买卖、微信辅助注册、辅助解封等服务,被判赔百万。近日,腾讯将某网站运营公司诉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109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当前,国家正出台一系列规范政策加强对账号运营乱象的监管。针对违法违规账号“转世”、恶意营销等乱象,国家网信办的“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
发布时间:2021.10.22 -
腾讯起诉抖音!索赔1亿
8月18日,腾讯视频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案由,将抖音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腾讯视频请求判令抖音的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抖音平台中的侵权《扫黑风暴》视频,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1亿元,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 此前,腾讯告抖音侵权《王者荣耀》获赔60万。腾讯认为抖音平台上《王者荣耀》短视频涉嫌侵权,且抖音方面没有及时删除侵权视频,腾讯将抖音
发布时间:2021.08.20 -
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二审维持原判
11月27日,据媒体报道,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二审宣判,茶颜观色败诉,维持一审原判。公开报道显示,茶颜悦色是湖南长沙知名网红奶茶店,已经成为长沙的一种特色。 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 2020年8月份,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茶颜观色”主体公司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
发布时间:2021.11.30 -
判了!首例涉亚运侵权诉讼案
标志合法权益,杭州亚组委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杭州亚运会”“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等12件特殊标志的登记申请,于2020年4月17日被予以核准。 杭州亚组委是“杭州亚运会”的专属权利人,但上述公司未经杭州亚组委授权,在明知该楼盘与杭州亚运会无任何关联情况下,擅自使用“杭州亚运会”作为该楼盘搜索关键词,侵犯了杭州亚组委的合法权益,涉嫌不正当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
发布时间:2021.10.18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目录 1. “优选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2.“必沃”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3. “爱奇艺账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 “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5.“720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 6. “微信群控”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7. 数推公司、谭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8.“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9.“砖瓦协会”垄断纠纷案 10. 西斯
发布时间:2021.09.27 -
北京五八公司与安又心公司、慧贤公司、安加心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加心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五八公司向本院
发布时间:2022.03.14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规则
2022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总局”)发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集立法意见。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五年里迎来了第三次修订。如果说2017年第一次修订的重点之一在于删除与《反垄断法》竞合的条款,2019年第二次修正侧重于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那么此次第三次修订则是侧重于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规则。 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发布时间:2022.12.23 -
搜索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的不正当性分析
互联网经济是注意力经济,这就意味着,消费者注意力不在于现实世界,而在于终端屏幕。不管是手机、平板、还是电脑、电视,终端屏幕信息对消费者注意力产生直接影响,这导致“同屏竞争”成为互联网经营者关注对象,也就引发不同形式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所谓“同屏竞争”即是指,在同一终端屏幕中,经营者通过竞争手段增加信息展示,以达到吸引用户关注的竞争效果。比如“搜索下拉提示词屏蔽”[1]、“搜索关键词隐性使用
发布时间:2023.06.13 -
商业性游戏代练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 1. 代练交易服务主体与游戏经营者基于相同游戏用户、相同游戏产品开展经营活动,代练交易服务直接针对游戏经营者运营的游戏产品,影响用户对游戏经营者运营游戏的真实体验,进而影响游戏经营者的游戏运营业务及竞争权益,并从中获取收益,两者业务相互关联,存在事实上的竞争关系。 2. 商业化、规模化提供代练的行为违反了业内行为规范和商业道德,利用了他人游戏的知名度、用户粘性及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受限等
发布时间:2023.06.16 -
避风港规则在网络账号买卖中的适用分析
判决要点 经营者之间是否属于同业竞争关系,并非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或认定不正当竞争的必要前提。重点应审查被诉行为基于互联网商业伦理是否具有不正当性。同时,超出许可范围虽不影响平台经营者身份的认定,但如果网络服务者并未将其盈利能力与网络技术服务挂钩,而是与侵权者绑定,谋取侵权利益,避风港规规则此时没有适用的空间。 案例来源 一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知民初1647号 二审
发布时间: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