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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经营权相辅相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不构成“私人非商业性使用”的种植无性繁殖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属于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侵权行为,同时指出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与保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及其经营权益相辅相成,只有尊重种业知识产权,才能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扬州杨氏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果业公司)于2014年11
发布时间:2023.03.30 -
202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3年5月24日,农业农村部在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发布了202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从近两年已结案的100余件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案件中,综合考虑案例的社会影响力、反映问题的代表性、法律适用的典型性、作物种类的多样性等因素,遴选出2023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司法保护案例4件、行政执法案例3件、品种复审案例3件。这是农业
发布时间:2023.05.25 -
李菊丹:植物新品种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
内容提要 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的设置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对侵权诉讼结果产生重要影响。2021年《种子法》的修改,扩大了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延长了保护链条,为权利人提供了更多的权利主张机会,有助于降低维权取证的难度,但没有改变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也没有降低证明标准。为有效便捷运用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保障育种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建议应根据植物品种间的实际关系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明确“与授权
发布时间:2023.05.31 -
印度法院撤销百事公司马铃薯品种的专利
向该公司出售他们的产品。百事公司坚称,是它独家开发了FC5品种。2019年,百事公司起诉一些种植FC5马铃薯品种的印度农民,指控种植者侵犯其专利。该公司还以涉嫌专利侵权为由,要求每人赔偿逾1000万卢比(121,050美元)。几个月后,百事公司撤回了对农民的诉讼。 植物品种和农民权利保护局(PPVFR)于2021年撤销了授予百事公司FC5马铃薯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称印度的法规不允许对种子品种
发布时间:2023.07.12 -
百事公司在印度成功维持其马铃薯品种专利
据路透社报道,1月9日,印度德里高等法撤销了此前的一项决定,该决定取消了百事公司(PepsiCo Inc .)用于制作乐事薯片的马铃薯品种专利。 2021年,印度植物品种和农民权利保护局(PPVFR)撤销了对这家美国零食和饮料制造商FC5土豆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称印度的规定不允许种子品种获得专利。 随后,百事公司向德里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7月,法官Navin Chawla驳回了该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1 -
青岛中院发布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9月21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莱西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举行2023年度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发布青岛法院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三年,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涉农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包括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审理难度逐年加大。主要表现为,涉农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疑难复杂技术类案件增长迅猛,涉及
发布时间:2023.09.25 -
北京知产法院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强硕68”玉米植物新品种无效案 【案情简介】 第三人衣某为“强硕68”玉米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2008年,衣某委托案外公司生产“强硕68”,并约定制种回购。其后,原告公司以“强硕68”丧失新颖性为由向被告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被告作出2020年第25号品种权无效宣告审理决定,维持“强硕68”品种权有效。原告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衣某自2008年起将
发布时间:2023.11.16 -
植物新品种授权程序中DUS测试地点的确定
【裁判要旨】 植物新品种授权程序中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地点的确定,应当根据说明书中对品种适于生长的区域、环境等的记载,结合品种类型及育种过程和方法综合作出认定,以能够保证品种的性状得到充分表达为标准。 【关键词】 行政 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 DUS测试 测试地点 性状充分表达 【基本案情】 某种业公司是品种权申请号为20161023.9、名称为“农麦168”的小麦植物新品种申请
发布时间:2024.07.04 -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农业农村部在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发布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从近两年已结案的100余件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案件中,综合考虑案例的社会影响力、反映问题的代表性、法律适用的典型性、作物种类的多样性等因素,遴选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司法保护案例4件、行政执法案例3件、品种复审案例3件。这是农业农村部自2018年以来第6次发布农业植物
发布时间:2025.03.11 -
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差异
在农业领域,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但很多人常常将它们混淆。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这两者究竟有何不同。 新品种保护:育种者的专属权益 植物新品种是经过人工培育或对野生植物开发而来,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且有合适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即植物育种者权利,育种单位或个人对授权品种拥有排他独占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有无形性、专有性等特点,需法定程序确认。例如
发布时间:202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