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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高法院审理人工智能专利案
2023年3月2日,英国最高法院开始审理人工智能专利案(案件号:2021/0201)。本案涉及两项英国专利申请,上诉人Stephen Thaler称这两项发明是由“DABUS”人工智能系统在没有传统人类发明人参与的情况下创造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所有者应该是这些系统产生的发明专利的默认专利权人,且可以在专利申请中将人工智能系统作为发明人。 2019年12月4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驳回以
发布时间:2023.03.15 -
新西兰高等法院驳回“人工智能作为专利发明人”的上诉
2023年3月17日,新西兰高等法院的Palmer法官对Thaler v Commissioner of Patents [2023] NZHC 554案作出裁决,驳回了Thaler博士试图对新西兰专利局之前作出的“驳回其代理的人工智能DABUS系统所作发明专利的申请”,理由是根据人工智能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人”的资格。 2018年起,Thaler博士在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德国等众多
发布时间:2023.03.24 -
微软GitHub Copilot编程助手被投诉版权侵权
干扰未来的经济关系 过失干扰未来的经济关系。 针对这些指控,微软发言人则进行了坚决否认,并回应称:“我们坚信,人工智能将改变世界构建软件的方式,从而提高生产力;最重要的是,让开发者更快乐。我们相信 Copilot 遵守了适用的法律,我们从一开始就致力于以负责任的方式对 Copilot 进行创新。我们将继续投资并倡导未来的人工智能驱动的开发者体验”。
发布时间:2023.06.14 -
美国8500名作家签署联名信,要求人工智能公司赔偿版权损失
针对人工智能的版权大战迎来了新阶段,周二美国8500名作家在一封联名信中要求人工智能公司赔偿其版权损失。 联名作家中包括普利策奖获奖小说家詹妮弗·伊根、迈克尔·查邦和路易丝·厄德里奇等人,这些知名作家的加入也让版权战争变得更具分量。 联名信中写道,数以百万计的受版权保护的书籍、文章、诗歌等作品,成为了人工智能的养料,且不用付任何费用,这是不合理的。人工智能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的开发资金,现在应该对使
发布时间:2023.07.21 -
中国人工智能专利大规模免费开放
上周五,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政策公布会上,阿里巴巴达摩院(湖畔实验室)宣布向社会免费开放100件AI专利许可,这将成为中国人工智能(AI)目前规模最大的的一次专利开放行动,其中包括3件医疗AI核心专利,用于癌症的精准治疗。 AI正在掀起新一轮技术浪潮,但也有可能拉大技术鸿沟。由于AI研发门槛较高,技术和专利大多掌握在少数企业和高校手里,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如何利用AI技术进行业务创新始终是一个难题
发布时间:2023.08.15 -
人工智能驱动下算法价格歧视的反垄断规制
【内容摘要】人工智能的发展让经营者基于消费者信息精准预测其支付意愿从而进行价格歧视成为可能。从经济学角度,算法价格歧视能够提高静态效率,且在特定市场条件下,能够促进动态效率,提升消费者福利。然而,如果科技巨头利用价格歧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能会产生排他性和剥削性效果,引发反垄断担忧。因此,是否对其规制以及如何规制需要反垄断执法机构从法和经济学角度综合权衡。我国《反垄断法》及其配套规范为监管数字
发布时间:2023.08.21 -
韩国拒绝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版权注册
近日,韩国政府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注册问题做出了明确表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MCST)于2023年12月27日宣布,人工智能(AI)创造的内容将不会获得版权注册资格。这一决定表明了韩国政府在全球范围内关于法律承认人工智能创造力的辩论中的立场。 MCST规定,只有具有人类创造性参与、本质上反映人类思想和情感的内容,才有资格进行版权注册。这些标准将被纳入AI版权指南中,以指导人工智能企业
发布时间:2023.12.27 -
世界首例针对“AI发明专利”的裁决:AI不能成为专利发明人
本周三,英国最高法院作出一项裁决,美国一名计算机科学家在其人工智能系统发明专利的注册申请中败诉,这一裁决具有里程碑意义,事关人工智能能否拥有专利权。 此前,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向英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两项发明专利,称该发明是由他的“人工智能系统”DABUS设计的。这一申请被英国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是发明人必须是人或公司,而不是机器。 随后,Thaler向英
发布时间:2023.12.21 -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属基础与保护制度构建
摘 要:人工智能基于数据驱动算法技术生成路径的实现,使其创作辅助的工具价值日趋模糊,而呈现出独立创作的趋势。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和法律保护三者之间存在逻辑上的递进关系,其权利归属的判定以法律属性为基础,保护路径的选择则依托于权利归属的认定。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形下,肯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作品属性并赋予其著作权法保护模式,一方面能够满足人工智能技术产业的发展诉求,另一方面也是规范新型
发布时间:2023.12.08 -
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理论的挑战与应对
内容提要 在机器学习与人工神经网络加持下的人工智能技术突飞猛进,已逐步发展出类人智力,具备独立从事创新活动的能力,传统的单一人类创新主体分化为人类与人工智能二维创新主体,形成了“三元创新格局”。创新领域的“人类中心主义”岌岌可危,开始向“后人类中心主义”过渡,这将对知识产权正当性理论产生重大冲击。在人工智能自主创新的背景下,秉持“人类中心主义”的劳动财产理论与人格理论的逻辑前提,与“人”素缺失的
发布时间: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