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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泵业公司诉登冠品信公司使用“天门泵业”商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20年5月,天门泵业公司以登冠品信公司企业名称侵犯其商号权为由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诉讼过程颇为曲折,一审胜诉,二审败诉。为申请再审,湖北省天门泵业有限公司找到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徐新明律师经分析案情后认为,其原审诉讼策略选择有误,建议其另案重新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2023年4月,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湖北省天门泵业有限公司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天门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
发布时间:2023.08.15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终审胜诉
提要:因日本某株式会社起诉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公司)侵犯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某株式会社上述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1.21 -
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提要:因日本某株式会社起诉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公司)侵犯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福航公司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代理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案举行远程口头审理,于 2021 年1 月 14 日作出第 47721 号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日本某株式会社上述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01.21 -
福航公司与日本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编者按:技术问题是否容易发现,意味着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研发动机。技术问题容易发现,即意味着技术人员具有研发动机;而技术问题不容易发现,则意味着技术人员不具有研发动机,也就不可能获得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21 -
专利转化市场中的骗局
专利,作为一种工业产权,是国家依法赋予权利人的一种垄断权,相应地,专利权人须向社会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以利于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宗旨。 为实现上述宗旨,专利的转让和实施...
发布时间:2008.07.11 -
揭穿公司面纱、否定公司人格经典案例律师代理意见
揭开公司面纱、否定公司人格经典案例律师代理意见 北京奇为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与烟台YG塑胶工程有限公司、烟台YG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徐新明 案情简介: 2001年10月,烟台YG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G防水公司)与北京奇为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为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奇为公司对YG防水公司在烟台第五中学(烟台华侨中学)的人工草坪运动场工程
发布时间:2007.05.24 -
上海鸥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中机创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等软件著作权侵权
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建江,男,1976年1月5日出生,住上海市闵行区疏影路711弄29号东苑新天地8号小三房401室。 委托代理人屈新峰,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鸥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中机创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陈建江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鸥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中机创杰自动化工程
发布时间:2007.07.30 -
《南方都市报》采访徐新明律师:“万物皆可视觉中国”背后:摄影师上传、审核不严不能成免责理由
?视觉中国未获授权即出售,是否算侵权? 多家企业对视觉中国表示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这些LOGO一般是美术作品,企业对此享有版权,同时这些LOGO也可能被申请注册为商标,企业同时拥有商标权。此外,一些产品照片、墙体广告也都可能有版权,视觉中国未经授权直接将这些图片或LOGO收录至其图片库,进而对外售卖或维权,这种行为构成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认为,如
发布时间:2019.04.15 -
“万物皆可视觉中国”背后:摄影师上传、审核不严不能成免责理由
?视觉中国未获授权即出售,是否算侵权? 多家企业对视觉中国表示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这些LOGO一般是美术作品,企业对此享有版权,同时这些LOGO也可能被申请注册为商标,企业同时拥有商标权。此外,一些产品照片、墙体广告也都可能有版权,视觉中国未经授权直接将这些图片或LOGO收录至其图片库,进而对外售卖或维权,这种行为构成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认为,如
发布时间:2019.04.15 -
“万物皆可视觉中国”背后:摄影师上传、审核不严不能成免责理由
?视觉中国未获授权即出售,是否算侵权? 多家企业对视觉中国表示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这些LOGO一般是美术作品,企业对此享有版权,同时这些LOGO也可能被申请注册为商标,企业同时拥有商标权。此外,一些产品照片、墙体广告也都可能有版权,视觉中国未经授权直接将这些图片或LOGO收录至其图片库,进而对外售卖或维权,这种行为构成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认为,如
发布时间: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