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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拦截、过滤开屏广告的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案
过滤服务提升了自身商业价值,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2万元。 B公司辩称,其开发的APP是通过设置“跳过”作为关键词的形式,帮助用户点击某视频APP开屏广告中原本就有的“跳过”按钮,而非过滤了开屏广告,且其与A公司某视频APP并非同一行业的软件,两者不存在竞争关系。 02 法院审理 本案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如下: 一是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A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21 -
什么是软件的复制?
指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行为 (将软件制作一份或多份)。
发布时间:2025.03.03 -
关于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所涉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侵权行为。 (四)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行业 22.大力加强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数据库及计算机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著作权保护,密切关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等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加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发展和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准确把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24.依法保护与技术发展
发布时间:2013.01.22 -
新浪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广 州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粤73民初1387号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飞云,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延,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广州求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知公司)诉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
发布时间:2018.10.31 -
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启动
日前,中国软件产业年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正式发布。 据悉,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平台是为提升中国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企业自主保护能力,解决软件确权难、举证难的问题,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与联合信任共同建设。该平台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信时间戳认证为主要手段,在代码产生和设计开发阶段即可实时认证,第一时间为软件作品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软件
发布时间:2019.01.30 -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和案例解析
计算机软件可能承载多种知识产权权益,权利人要实施全方位保护,为商业竞争铺平道路。本文梳理了计算机软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列明了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并且给出了每种路径下的典型案例。籍此,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全面地理解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予以应用。 计算机软件技术繁荣发展,其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备受关注。本文梳理了计算机软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列明了可行
发布时间:2021.05.08 -
迪士尼被判支付60万美元动作捕捉技术软件许可费
本周四,加州联邦陪审团裁定,迪士尼(Disney)应为2017年翻拍真人版《美女与野兽》时使用另一家公司的动作捕捉技术支付近60万美元的版权损失。 奥克兰的陪审团发现,迪士尼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Rearden LLC的MOVA Contour软件来渲染由演员丹·史蒂文斯(Dan Stevens)扮演的野兽的脸。 Rearden的律师Steve Berman证实,陪审团判给Rearden超过25
发布时间:2023.12.22 -
李某与某软件公司“独立站商城平台软件”开发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1408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魔某软件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李某军。 上诉人魔某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魔某软件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某军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2021)粤03民初31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发布时间:2024.02.21 -
创业团队完成创新成果的权利归属
基本案情 2012年上半年,鲁某、邓某、张某共同参与创建、运营移动交友平台项目。张某负责项目整体运作、市场推广,鲁某负责软件设计,邓某负责涉案软件ios版服务器端的开发。刘某于2013年下半年加入涉案软件的开发,主要负责根据鲁某等的要求对涉案软件进行修改,在C公司成立前,刘某离开了该团队。C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鲁某,邓某为股东之一。 2014年4月17日,C公司与张某签订
发布时间:2024.01.19 -
SVG交互领域全国首例生效判决出炉
“i排版”与“135编辑器”SVG交互排版编辑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有了新的进展。 据“i排版编辑器”公众号7月18日发布的消息,继去年(2023年)年底一审宣判后,该案原告以及三家被告中的两家均提起上诉。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2024)京民终496号),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即135编辑器方面停止对i排版旗下“iPaiban Pro”SVG编辑器的侵权行为,并赔偿i排版
发布时间: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