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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版权改革提案中互联网内容过滤条款遭反对
10月16日,一些公民社会组织向欧盟的政策制定者递交了一封公开信函,要求删除欧盟版权改革提案中的互联网内容过滤条款。它们表示强制要求互联网平台监测和过滤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欧洲数字权组织(EDRi)发布的新闻稿全文如下: 10月16日,EDRi与其他56个公民社会组织向欧盟的政策制定者递交了一封公开的信函。该信函要求欧盟删除《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提案中的第13条,并称该条
发布时间:2017.10.23 -
两大版权组织敦促美国总统候选人完善版权制度
版权联盟(Copyright Alliance)和创意未来(CreativeFuture)是两个反盗版组织,其成员包括大型的电影公司、唱片公司以及媒体集团。二者联合发表了一封公开信,敦促美国大选中的政治候选人支持鼓励创造和推动创意经济健康发展的强大版权体系。 “写给我们国家现在和未来的领导人”的公开信概括了两大组织共同的核心理念,包括强化支持和保护言论自由的版权体系,利用互联网的巨大潜力促进创新
发布时间:2016.09.12 -
经验借鉴:世界杯吉祥物的授权之道
有秩序的市场竞争,防止无序竞争。分授权泛滥正与此相矛盾。有些被授权商获得授权后不经过审批就开始生产,有些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挂着正版的名义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实际上,国际足联对于衍生品的版权保护有着非常高的要求。李宏介绍,国际足联和政府有协议,所有出口的世界杯产品都要向海关提交授权书,海关会去和国际足联对接的人员核查,防止盗版从中国出口。若发现哪里制造假货,会向中国政府报案,由公安出动封查。并且,国际足联
发布时间:2013.09.16 -
视频网站版权之战 慧眼识“剧”是关键
近几年,视频网站的版权之战越来越激烈,盲目地砸钱肯定不成,要想在众多的影视剧中挑选臻品,还真的需要慧眼识“剧”。当然,经验在其中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最早提出购买网络版权的乐视网,就积累下了很多独特资源优势和丰富经验。 影视剧上网的二次宣传 通常情况下,视频网站都会在影视剧播出前,给到片方一套完整的宣传方案,除了有线上推广以外,还囊括了地面宣传活动,及硬广告的铺设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在不断扩散
发布时间:2013.09.04 -
快播之后,还会有哪些“版权大盗”被撂倒
”行动,行动重点有四项:其一是保护数字版权,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其二是规范网络转载,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其三是支持依法维权,譬如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等;其四是严惩侵权盗版。这四项工作若能落到实处,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面貌或将
发布时间:2014.07.21 -
保护纸媒版权 亟需扫除法律空白地带
专家称,纸媒文章的转载倘若不受到保护将会在文章价值和收益两方面遭受严重的损失 随着数字媒体等新媒体的迅速普及和发展,纸质报刊的内容被数字新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无偿、无限制性地侵权使用的现象日益突出,纸媒也逐渐成为数字媒体和互联网的“免费供货商”,这让纸媒文章的版权保护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近期,国家版权局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焦点。据网络数据显示, 号称“新闻搬运工”的
发布时间:2014.07.07 -
中国报协牵头筹建维护版权联盟
从中国报业协会办公室获悉,为响应相关部委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促进我国版权保护事业,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指导下,中国报业协会近期给全国各相关传媒单位发出了《“积极维护报业版权、营造健康传播环境”倡议书》的征求意见稿,并拟成立“中国传统媒体维护版权联盟”、“中国传媒网络安全联盟”,制定联盟章程,同时欢迎新媒体加入,共同维护版权生态。 据介绍, 2014年9月19日,在由中国报业协会和
发布时间:2014.07.21 -
会员在我们论坛发的原创帖以及在我们博客中发表的原创文章被别的网站盗用,我们网站方面有没有追究的权利?
问题咨询: 我是一家大型人力资源网站的编辑,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会员在我们论坛发的原创帖以及在我们博客中发表的原创文章被别的网站盗用,我们网站方面有没有追究的权利? 徐新明律师的回复: 网站如欲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发布时间:2008.03.01 -
作品的版权登记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想在一个网站上发表一篇长篇小说,但是不知道如何获得版权,是不是我一但发表,版权就是我的?还是要到政府部门去登记版权才是我的? 盼复,谢谢!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对于作品的版权,我国《著作权法》采取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是否发表,均受法律的保护,权利人即自动获得作品版权,而无须进行版权登记。但是,鉴于网络的复杂性及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建议您在发表
发布时间:2008.11.08 -
影视版权的质押
问题咨询: 尊敬的法律专家您好: 影视剧版权质押的登记程序如何,如果该剧正在拍摄未完工如何进行版权质押的登记,有没有好的风险防控方法?贵单位是否提供过影视剧版权质押方面的法律咨询?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1、首先,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然后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
发布时间:200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