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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卡痛树不享有专利保护
)说,泰国不会对一种自然植物授予专利专有权。而且,卡痛在泰国被列为一种非法的麻醉品。人们不能销售、生产、出口或占有它。 她还解释说,泰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的成员国,任何想从这种泰国植物中获益的人要获得许可才能分享商业化使用带来的惠益。CBD的义务适用于跨国药企。 她还说泰国政府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已呼吁WIPO提供相关信息,以规范当地植物或药草的商业化经营。 卡痛是一种从卡痛树的叶子中提
发布时间:2016.09.12 -
微生物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
微生物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 ——(2020)最高法知民终1602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侵害食用菌菌种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明确了对于仅用微生物保藏编号进行限定的权利要求的侵权判定规则。 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科公司)系专利号为201310030601.2、名称为“纯白色真姬菇菌株”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 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为:“一种纯白色真姬菇
发布时间:2021.10.12 -
他是美国最有钱的科学家,全世界论文影响力最高的工程师,如果他拿了今年的诺贝尔奖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意外
医学奖获得者:生物学家巴尔的摩的h因子为160。 47岁即当选美国三院院士,成为了最年轻的当选者 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 美国国家医学研究院院士 美国国家工程学院院士 他有着全球最大的生物医学工程研究室 全球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的科学家几乎都与他的实验室有关 有人说,除了诺贝尔奖,他拿了生物医学界的所有奖项 有人说,他是美国最有钱的科学家之一 当一些科学家们在纠结这篇论文是发science还是nature
发布时间:2016.09.07 -
2019上半年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明专利排行榜
2019上半年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明专利排行榜(TOP100) 对2019上半年公开的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进行统计排名,生物医药产业专利涉及生物技术药、基因工程药物、疫苗、诊断试剂、微生态制剂、血液制品等技术领域。从企业国别来看,入榜企业来自15个国家,主要分布在美国(44)、日本(15)、中国(10)和德国(7),其中来自中国的恒瑞医药排名第16位、中国生物制药排名第26位、药明康德
发布时间:2019.08.14 -
乌干达议会通过《国家生物安全法案》
近年来,乌干达一直致力于转基因作物研究,以培育抗旱、抗涝、耐盐碱或酸性土壤并且能够忍耐气候变化所致极限气温的转基因作物。目前,乌干达在此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果。今年10月,乌干达议会通过了《国家生物安全法案》,旨在促进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同时,该法案使得乌干达的农民和植物育种者能够获得转基因生物(GMO)和其他基因工程工具。 此举还为处于限制性田间试验阶段的农产品在商业化之前进行开放田间试验奠定基础
发布时间:2017.11.16 -
EPO最新观点:仅通过实质生物学方法获得的植物不具有可专利性
2020年5月14日,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Enlarged Board of Appeal,EBA)通过G3/19案第六次对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第53条b款的解释问题发表意见。[2]EBA认为,仅通过实质生物学方法获得的植物不具有可专利性。该结论推翻了EBA自己在2015年G2/12和G2/13案中的观点。由于该案涉及到EPC第53条
发布时间:2020.07.21 -
依职权引入对性质相同缺陷的审查之基本思路
演绎】 某复审案涉及生物医药领域制药用途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问题。 该申请权利要求1-30要求保护一类微生物在制备防龋组合物中的用途,作为本申请的最接近现有技术来自同一申请人的在先欧洲专利申请公开文件,无论是权利要求书还是说明书的整体内容都非常近似,所有权利要求的区别均仅在于所限定的适应症稍有差异,即适应症由“变形链球菌引起的龋”变为“除了变形链球菌的变形链球菌群引起的龋”。而现有技术中已知该菌群具有
发布时间:2016.04.11 -
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筑牢“防疫”堡垒,压实工作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每个国人。在疫情面前,回避没有出路,战胜疫情,责任不能缺席。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提质增效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下称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要求,认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查工作,真正把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专利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奠定基础。 凝心聚力,抗击
发布时间:2020.04.28 -
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与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王松江,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俊卿,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永胜,北京立方(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CJ株式会社)因与被上诉人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晓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
发布时间:2021.02.19 -
【十大案件】|评析“具有改变性质的葡糖淀粉酶变体”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生物序列发明创造性评判中技术启示的确定 创造性作为专利授权实质性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条款,在专利授权和确权审查中占据重要地位。在采用“三步法”评判创造性的过程中,一般通过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来确定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对于“显而易见”的判断,《专利审查指南》做出了一般性规定,即需要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
发布时间:20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