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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作品独创性及实质性相似的认定二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一、关于舞蹈作品独创性的法律认定。很多单个舞蹈动作可能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因此一个舞蹈能否构成作品,主要取决于一个个舞蹈动作及相关辅助元素的组合编排能否形成独创性。本案的舞蹈,以整体呈现为暗黑色舞台背景加蓝色光效为表演场景,包含一系列由领舞单独或与伴舞共同完成的连贯性身体动作、机械化的姿势、或茫然或癫狂的表情、类似小丑妆的妆容等元素,领舞、伴舞的部分动作利用舞台沙发道具实现。上述内容
发布时间:2023.04.10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分层保护
分为民间文学艺术原始作品、民间文学艺术整理作品、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三个层次。对于核心层的民间文学艺术原始作品,以“守正”为主要目标;对于民间文学艺术整理作品,以有限保护为原则;对于改编民间文学艺术原始作品和整理作品而产生的衍生作品,需区分独创性表达、在先作品表达与公有领域表达,合理划定保护的边界。 关 键 词 民间文学艺术 传统文化 版权开发 公有领域 一、民间文学艺术分层保护思路的提出
发布时间:2023.09.15 -
艺术家对Stability、Midjourney重新提起版权诉讼
据路透社11月30日报道,一些视觉艺术家再次对Stability AI、Midjourney和其他人工智能公司提起版权诉讼,指控后者滥用他们的作品来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 上个月,美国地区法官威廉·奥里克(William Orrick)驳回了部分起诉,但允许原告在修改诉讼请求后再次提起诉讼。本周三,他们在提交的修改后的诉讼中,针对Stability、Midjourney、DeviantArt和
发布时间:2023.12.01 -
人工智能合成音乐的著作权风险及其化解
内容提要 AI合成音乐以现有音乐作为原材料,其中包含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音乐作品和音乐录制品。“AI表演”对现有音乐素材的复制性使用、表达性使用和传播性使用使其面临著作权侵权风险。由于“AI表演”与著作权法上的“表演”之间存在解释论障碍,AI使用音乐素材面临合理使用豁免困境和规范授权困境,传播AI合成的音乐面临侵权抗辩困境。建议从著作权法表演者权条款的扩大解释、合理使用的有限豁免、法定许可的使用保障
发布时间:2023.12.21 -
环球唱片向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发起诉讼
Music等等,他们共同指控 AI 开发者未经许可将艺术家的歌曲输入到其 AI 模型数据集中。 为此,上述唱片公司的律师表示:“采取这一行动是为了解决人工智能公司 Anthropic 对其歌词版权的系统性、广泛的侵犯。在构建和运行人工智能模型的过程中,Anthropic 非法复制和传播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出版商拥有或控制的音乐作品的歌词。” 除了要求陪审团审判外,唱片公司还要求 Anthropic
发布时间:2023.10.24 -
卡拉OK反复侵权被判惩罚性赔偿
基本案情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某娱乐公司系从事卡拉OK经营的公司。音集协曾以侵害视听作品著作权为由对某娱乐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某娱乐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后,某娱乐公司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音集协请求法院判决某娱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案件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决生效
发布时间:2024.04.07 -
潘某与义乌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浙 江 省 义 乌 市 人 民 法 院 民事判决书 (2023)浙0782民初6598号 原告:潘*来。 被告:义乌市舜眸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潘*来为与被告义乌市舜眸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23年4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于2023年7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潘*来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丹君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义乌市舜眸贸易有限公司经
发布时间:2024.06.06 -
柠萌影视与腾讯签订文学作品版权购买协议
柠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与腾讯计算机(代表腾讯集团)签订了文学作品版权购买框架协议,旨在购买特定文学作品的版权,用于影视剧集的制作、推广及发行等。 该框架协议的交易期限自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版权许可使用费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商业因素经公平协商确定。2024年7月19日至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为4500万元,而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为5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7.24 -
叶永青承认抄袭,赔偿500万并公开道歉
,因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 Christian Silvain )著作权纠纷,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案号(2024)京民终471号。终审法院维持原判,案号(2019)京73民初1376号,并判决我部分作品侵权。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诚恳地接受批评,检讨教训,并向西尔万先生致以诚挚的道歉。 自2019年叶永青抄袭被揭露以来,叶永青始终否认抄袭。继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判叶永青抄袭
发布时间:2025.01.24 -
国内首例认定实境互娱领域剽窃行为构成对戏剧作品的表演权侵权
引言 国内最早以诉讼方式对原创综合性实境互娱产品开展维权的案件之一,也是目前该行业针对剽窃行为维权的最高判赔金额案件,近日收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终审判决(单一侵权门店线下剽窃三个主题作品共判赔111.6万元)。 本案自2019年11月启动调查取证,至2025年1月获得二审判决,历时五年有余;涉及侵权事实取证难、取证方式是否存在效力瑕疵、实质性相似比对工作量大、权利人在重庆而侵权行为地在贵阳但诉讼
发布时间:202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