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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允许非传统标志注册为商标
日前,马来西亚议会通过了《2019年商标法案》,规定气味、声音、颜色和形状等非传统标志可注册为商标。 据悉,此前马来西亚1976年出台的商标法规定,只有传统商标才能注册为商标。而根据新法的规定,商标的保护范围将延伸至非传统标志,例如形状、声音、气味、颜色、全息图以及动态标志等。 据了解,除了马来西亚以外,近年来日本和墨西哥也对本国的商标法律进行了调整。2015年,日本允许将声音、气味和全
发布时间:2019.07.23 -
“蓓特”遇上“贝塔” 哪个才是正品?
“βétta旗舰店”及标注有“βétta”标识的奶瓶与滋姆蒂会社不存在任何关系,并围绕注册使用在奶瓶等商品上的一件“βétta”商标与贝塔公司的一家关联企业产生了纠纷。 近日,滋姆蒂会社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称,该公司日前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9日作出的终审判决,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所作对第17179754号“βétta”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发布时间:2019.09.02 -
注册商标被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时的权利行使
1、侵权形式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认定考量因素 针对突出使用企业名称中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该种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可以基于商标法予以规制。而该条款规制的是在商品上使用字号时应当规范使用,而不得突出使用的问题。突出使用主要是指,在商品上标识企业名称时字号部分的字体、大小、色彩、排列相较于企业名称中的其他部分
发布时间:2019.09.04 -
当心特许经营合同背后的商标风险!
本想成为“Dior”品牌在辽宁省总经销代理的徐某丽,在同广州市亦修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亦修公司)签订《省级总经销代理合同》(即特许经营合同,下称涉案合同)后发现,涉案“eddaDior 迪奥”并非公众熟知的法国“Dior”品牌。于是徐某丽将亦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涉案合同,返还之前缴纳的30万元保证金。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商标 “eddaDior
发布时间:2019.09.20 -
“day day up”与“天天向上”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案情简介 诉争商标 第22683352号 注册范围 第36类“不动产代理、不动产出租、担保”等服务上。 F公司申请注册了“Day Day Up”第36类商标,用于不动产代理、出租等领域。 引证商标 国际分类:第36类 第7681658号 而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查询到一枚已在先注册的 “天天向上”商标,注册类别也是第36类服务上,认为两个商标构成近似商标,驳回了F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F公司不服,诉至
发布时间:2019.11.06 -
“威视”商标引纠纷,同方一审获赔300万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方威视公司)诉上海太弘威视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太弘威视公司)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太弘威视公司停止使用包含“威视”文字的商标,及包含“威视”文字的官网、微博、微信名称;变更企业名称,且不得含有“威视”二字;刊登声明致歉,并赔偿同方威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商标引发纠纷 1999年12月7日,清华同方
发布时间:2019.12.12 -
商标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分界
裁判要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之外的,其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专门法有规定的,适用专门法。只有在专门法未作出规定时,才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性保护。 案 情 1998年11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清华大学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41类包括“学校(教育)、教育
发布时间:2019.05.27 -
北京高院就“美菱”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就合肥美菱公司(现更名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美菱电气有限公司(下称嘉兴美菱公司)、嘉兴市秀洲区王店永钦厨卫电器厂(下称永钦电器厂)、嘉兴市丰高澳尔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澳尔玛公司)、北京市美菱尚达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乡迪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菱尚达公司)“美菱”系列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合肥美菱公司第918234
发布时间:2019.12.26 -
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后果认定
G1022223 号“酒鬼”商标的商标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奥玛超市未经百世兴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场所内销售了涉嫌侵犯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百世兴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奥玛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一审期间,经法院合法传唤,奥玛超市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一审法院认定奥玛超市销售侵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并缺席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百世兴
发布时间:2019.07.04 -
商品同名起纷争,九阳亮剑捉“李鬼”
爱好豆浆的消费者,对“九阳”豆浆机一定不会陌生。然而,该款豆浆机的生产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阳公司)却在市场上发现了与自己的注册商标“九阳”同名的豆浆机。因认为天津市北辰区某超市销售含有“九阳”字样的豆浆机,侵犯了自己对“九阳”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九阳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该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第3407087号、第
发布时间: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