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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印度手机开始缴专利费……
6月22日,刚刚与MPEG LA合并,并将原Via Licensing改为Via Licensing Alliance (Via LA)的美国著名专利运营公司,官宣了一则许可的消息。 根据发布稿,印度最大的零售商Reliance已就Via LA的高级音频编码专利池AAC签署了一项新的全球协议。 Via LA表示,AAC是由ISO/IEC的一套国际标准定义。它指定了一种编码方法,使消费者能够以高
发布时间:2023.06.25 -
“桥梁伸缩缝装置”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
【案号】 (2020)最高法知民终1696号 【基本案情】 徐某系专利号为200410049491.5、名称为“一种特大抗挠变梳型桥梁伸缩缝装置”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为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单元式多向变位梳形板桥梁伸缩缝装置》行业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徐某同时系涉案专利独占实施被许可人宁波路某科技实业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徐某和宁波路某科技实业集团公司认为,河北冀某路桥建设公司在平赞
发布时间:2024.04.09 -
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中“确认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之诉是否合格的判断
【内容提要】 在标准必要专利协商实施许可程序中,被诉侵权人主张产品技术特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不具有明显过错,且在其他协商层面亦无明显过错的,因权利人不能提起颁发禁令的给付之诉,故应允许其提起确认落入专利权保护之诉作为补充性的救济手段。在协商程序中,被诉侵权人主张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是否具有明显过错判断较为困难的,权利人可在请求颁发禁令时,将确认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作为备位诉请。 一、问题的提出
发布时间:2024.07.03 -
涉案标的近2亿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音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案
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GB/T 22726-2008)(以下简称DRA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音频编码和解码系统”专利涉及对采用DRA音频编码的电视信号进行解码的方法和设备。DRA标准为《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GB-20600-2006)(以下简称DTMB标准)的必选音频标准,电视机产品均支持DRA标准。 创维公司和创维-RGB公司为电视机产品的生产商,其制造的S9-1
发布时间:2017.07.17 -
华为手机在英被判禁售 中国厂商成挨宰“专利肥羊”
涉及2G、3G和4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该公司过去几年逐步与谷歌、三星达成和解。 对于此项判决,华为官方对第一财经回应,华为已收到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做出的判决,目前仍在对这项判决以及将采取的后续措施进行评估。“华为一直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华为发言人对记者说。 不过,随着华为以及手机业务海外拓展的加快,围绕在大公司间的专利大战才刚刚开始。 华为应战UPI 英国
发布时间:2017.06.15 -
华为回应手机在英国被禁售:禁令还未执行,正在上诉
件专利,其中5件涉及2G、3G和4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该公司过去几年已与谷歌、三星达成和解,而华为方面因认为授权费率过高,双方一致未达成一致。 根据外媒报道,日前,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专利法庭就华为与UPI的专利纠纷作出判决:就华为的侵权行为颁布“禁售令”,同时华为需支付290万英镑赔偿款。 华为方面则对此回应称,确实收到了法院的禁令,但禁令的实行是有前提的。如果接受判决费率结果并给对方赔款
发布时间:2017.06.16 -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诉讼问题研究(二)
二、必要专利的FRAND许可费 法院如果认定IDC在其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上占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IDC便不得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包括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搭售”、“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以及“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等等。因为IDC作为必要专利权人曾向标准化组织作过FRAND
发布时间:2016.01.22 -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诉讼问题研究(一)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s)是指技术标准中包含的必不可少和不可替代的专利,即是为实施技术标准而不得不使用的专利。如果一个技术标准得到了广泛应用而成为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产品或者服务就不能进入市场,这个技术标准对相关企业就是强制性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标准的开放性,与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技术许可就具有公共性,涉及社会公共利益
发布时间:2016.01.22 -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诉讼问题研究(三)
三、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禁令请求权 在华为诉IDC一案中,法院除认定IDC作为3G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收取过高的许可费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指出它与华为公司的许可费谈判中,突然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特拉华州联邦地方法院对华为公司提出了禁令之诉,要求对华为启动337调查并发布全面禁止进口令、暂停及停止销售令。法院认为,华为公司在与IDC的谈判中一直处于善意状态,IDC的禁令之诉是逼迫华为接受其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6.01.22 -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诉讼问题研究(四)
四、本案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华为诉IDC是我国首例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据反垄断法,也依据被告IDC对标准化组织所作的FRAND承诺,此外还借鉴了欧美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法院对类似案件进行的分析,认定IDC对华为收取过高许可费的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审理这个案件的逻辑合情合理,方法科学,它彰显了法律应当维护的公平和正义,而不是像某些人攻击的那样,该案的审理是中国
发布时间: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