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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美经贸协议对中国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影响
保护的关切。相关条款对中国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将产生何种影响,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在相关领域的司法执业经验,略谈一二。 一、强调对保密商务信息的保护 在《中美经贸协议》第二节初始部分,条文特别强调了将“保密商务信息”与商业秘密并列并确保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在脚注部分对保密商务信息的内涵进行了明确。根据协议脚注明确的内容可见,所谓保密商务信息内涵中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或法人的商业秘密,还包括流程、经营、作品风格或
发布时间:2020.01.20 -
最高法出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 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充分发挥总则编在民法典中统领全局的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总则编司法解释),由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全体会议通过,今天正式对外发布,自
发布时间:2022.02.28 -
消费者数据隐私损害的反垄断司法救济及路径拓展
摘 要 因垄断行为造成的消费者数据隐私损害属于反垄断法规制的范畴,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消费者数据隐私损害一般具有公共利益属性、轻微分散性、隐蔽性、专业性、主观性以及财产性等特征,我国现行“以行政执法为主、私人诉讼为辅”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对此难以发挥有效的保障作用。为了实现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目标,除了应在实体法层面完善并落实数据隐私竞争损害理论,还应在程序法层面优化消费者司法救济路径
发布时间:2023.04.03 -
最高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
发布时间:2023.04.20 -
“眼科医疗设备”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司法处罚案
案件。一审法院据此作出对吉林省龙某光学电子仪器公司罚款60万元、对费某祥罚款5万元的决定。吉林省龙某光学电子仪器公司、费某祥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驳回该复议申请。 【典型意义】 被诉侵权人伪造证据以及证人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原则,极大浪费司法资源,属于典型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予以惩处。该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诉讼不诚信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对于构建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9.03 -
“绕线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司法处罚案
设备的技术方案;同时,深圳市新某机电设备公司拒绝提交被诉侵权设备运行情况和相关技术特征的证明材料。一审法院由此认定侵权成立并判令深圳市新某机电设备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深圳市新某机电设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程序中提交了被诉侵权设备的运行视频以展示被诉侵权设备的技术特征,东莞屹某智能装备公司对此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据此重新认定案件事实,予以改判,但同时依法对深圳市新某机电设备公司阻碍司法
发布时间:2024.09.02 -
驰名商标认定 法院很慎重
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同原告存在关联,同时也造成与原告产品、服务及原告桂龙药业www.guilong.com.cn网站的混淆,并误导网络用户访问被告网站或被告其他在线站点,进而损害原告长期保持的“慢严舒柠”系列清喉利咽OTC准字号药品的商誉和美誉度。 原告认为急需获得驰名商标的跨类司法保护,以有效遏制不同种类商品对“慢严舒柠”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为此请求依法判决:认定“慢严舒柠”注册商标为中
发布时间:2008.07.04 -
驰名商标认定 法院很慎重
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同原告存在关联,同时也造成与原告产品、服务及原告桂龙药业www.guilong.com.cn网站的混淆,并误导网络用户访问被告网站或被告其他在线站点,进而损害原告长期保持的“慢严舒柠”系列清喉利咽OTC准字号药品的商誉和美誉度。 原告认为急需获得驰名商标的跨类司法保护,以有效遏制不同种类商品对“慢严舒柠”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为此请求依法判决:认定“慢严舒柠”注册商标为中
发布时间:2008.07.04 -
不断推动宁波知识产权审判新发展
作者:周招社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近年来,宁波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宁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格公正司法,切实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84件,审结2452件,涉案标的总计8.18亿元;共受理侵犯
发布时间:2018.04.24 -
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成立
5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阴和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是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由相关单位发起设立的一家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目前已吸纳会员182名,其中单位会员4家,个人会员178人
发布时间: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