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十大案件
-
【十大案件】|评析“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系列案
时呈现的设计属于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设计。 新颖性宽限期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我国专利申请采用先申请制,此外还规定了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之前的某些公开行为不影响该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是为“新颖性宽限期”制度,以此为发明人、设计人利益提供一种补充性的保护。正因为先申请制度是我国专利制度的基础制度,新颖性宽限期作为其例外,适用时必然持较为审慎的态度。 在该系列案件中,专利权人以请求人提交的现有设计属于
发布时间:2019.06.28 -
专利复审委员会2016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 1.专利号为:ZL02139508.X、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涉及我国通信领域WAPI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理中对域外网站证据的证据资格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缝纫机 2. 专利号为:ZL03103421.7、名称为“缝纫机”的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17.04.27 -
【十大案件】评析“作为抗病毒化合物的缩合的咪唑基咪唑”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
》在第二部分第四章规定了创造性判断的基本方法—“三步法”。 化合物发明带有该领域的一些特点,比如在表达形式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结构与性能的关系上更依赖于实验证明等。为此,《专利审查指南》在第二部分第十章又进一步细化了化合物的创造性判断方法,一是结构上与已知化合物不接近的、有新颖性的化合物,并具有一定的用途或效果,可以认为它有创造性而不必要求其具有预料不到的用途或者效果;二是结构上与已知化合物接近
发布时间: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