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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开征求意见(附送审稿全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经济总量、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和竞争状况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
发布时间:2016.02.26 -
对市场混淆行为和引人误解宣传行为的规制建议
(作者:黄璞琳 江西省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年2月2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其第五条、第八条拟分别对“利用商业标识实施的市场混淆行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规制。 其中,送审稿第五条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商业标识实施下列市场混淆行为: (一)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业标识近似的商业标识
发布时间:2016.05.09 -
《反不正当竞争法》迎来首次“大修”
。 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早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章联生等31位代表、邵峰晶等33位代表、陈保华等30位代表、郑晓燕等30位代表提出4件议案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调控力,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操作性不强,执法机关监督检查权限较弱,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议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09 -
新反法第六条规定的“擅自使用”包括销售行为吗
作者:黄璞琳 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禁止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并在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相应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原国家工商局1995年7月6月发布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8.02.07 -
司法视角下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解读与展望
2022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新《反法司法解释》),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法)的配套司法解释,于2022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新《反法司法解释》系自2019年反法修订后对其适用问题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共有二十九条,涉及一般条款、互联网专条的适用及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认定。本次
发布时间:2022.03.22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四项的理解与适用
一、对反法六条修改的基本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以下简称“反法六条”)在2017年的修改中作了较多的内容调整,其中比较大的几个方面的调整体现为,剔除“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将该条款设计为纯粹的禁止混淆行为条款。规定混淆行为共同的构成要件“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另外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增加兜底的“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
发布时间:2023.03.20 -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分析框架
摘 要 理解竞争的本质是识别不正当竞争的前提。竞争的本质是争夺交易机会,因交易机会此消彼长所导致的竞争利益损害不可避免。此谓“竞争利益的相对性与损害的相互性”。这意味着,竞争是否正当的关键不在损害,“权益—损害范式”存在误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目标是保护优胜劣汰的竞争不被扭曲,识别不正当竞争应采用行为中心主义范式。行为背后的竞争利益对行为定性并无决定性意义,损害亦然。损害概念在反法
发布时间:2023.07.24 -
《反不正当竞争法》30年回望与前瞻
内容提要 理念和制度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是指导,制度是落实,理念和制度水乳交融、相得益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30年来,学界和实务界对其根本属性和运行规律有了比较全面、深刻的把握,相应的理念和制度有了长足的演化和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宽范围、低门槛和开放性,奉行实用主义哲学,并采取“三元利益叠加”的法律分析框架。一般条款的谦抑性适用、竞争行为的基础地位、商业道德的商业伦理
发布时间:2023.08.02 -
超越荆棘的丛林:也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适用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逻辑关系上,不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并不相互排斥,可以平行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独立性,并不附属于和依赖于知识产权法,人为划分适用上的优先与劣后次序,在学理上经不起解释,在立法上也是没有依据的。不同法律之间存在某种制衡与约束关系,竞争法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就是用来“抵触”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竞合并不全然是排斥性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不能简单对立
发布时间:2023.09.07 -
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修订工作
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招标投标法》《会计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重要法律的修订工作。 在加强立法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条款的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司法部牵头对所有的602件行政法规开展了集中清理,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两批,第三批也将尽快公布。在上个月公布的取消和调整33项罚款中,涉及多个领域和各类经营主体,取消和调整之后切实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
发布时间: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