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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打败PPTV 权利人获赔2.5万
“奥特曼”宣传照(资料图) 奥特曼再次出手,不过这次的目标不是小怪兽,而是上海聚力公司运营的、有着1.2亿用户的PPTV网络视频平台。原来,PPTV未经许可在网站上播放了科幻电视剧《迪迦奥特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这种行为侵犯权利人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世纪华创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聚力公司赔偿2.5万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本网近日获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
发布时间:2012.02.17 -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设计了“奥特曼”(ULTRAMAN)科幻英雄人物的形象。1999年7月,原告在被告处购买到“天美时”闹钟1只,该闹钟的外观为人物造型,同“奥特曼”形象主要特征基本相似。原告以被告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对其创作的“奥特曼”科幻人物形象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依据《伯尔尼公约》该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系争闹钟外观造型复制了
发布时间:2009.11.04 -
“奥特曼”多年权属迷局破解
“奥特曼”系列形象在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广受小朋友喜爱的卡通形象。然而近年来围绕其权利归属问题产生的纠纷在国内外不断出现,受到各方关注。围绕奥特曼系列形象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出现创作了奥特曼系列形象的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之外的当事人主张权利的现象。在日本、泰国和中国,都发生了有关奥特曼使用权属的国际诉讼。 在中国境内的奥特曼形象权属争端始于2005年4月,泰国人辛波特在我国内地以一份1976年与
发布时间:2009.12.09 -
“奥特曼”维权:一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近日奥特曼中国大陆版权总代理商——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文称,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认定“奥特曼”商标构成驰名商标。 在这起案件中,深圳宏韵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一款"奥特曼”儿童电动牙刷。而且该公司在侵权产品的视频内容里显著标注“奥特曼官方正品联名";商品名称使用“奥特曼”,下方更是赫然标明“奥特曼官方联名款”“咸蛋超人ULTRAMAN官方授权联名
发布时间:2022.04.29 -
奥特曼版权纠纷审判 圆谷全面胜诉(图)
圆谷Production的母公司TYO日前披露,关于初期的《奥特曼系列》等作品的海外著作权纠纷,在泰国与当地企业社长辛波特(Sompote,CHAIYO公司的创始人)的盗版侵权的损失赔偿请求诉讼中,获得了全面胜诉。 这个审判是以圆谷Pro代表董事、已故圆谷皋先生转让了初期奥特曼系列9部作品海外著作权,面向辛波特要求进行损失赔偿的性质进行的。辛波特,在包含泰国的日本国外开展着《奥特曼系列》的形象
发布时间:2008.02.25 -
“奥特曼”制作公司成被告 被指侵犯版权
上周,由于“奥特曼”系列剧集在Youtube上的播出,而引发了两家日本公司的官司。UMC公司控告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提出三项指控:侵犯版权、违反合约以及妨碍契约关系。 奥特曼是于1966年由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创作的,首次出现于《奥特Q》,随后便成为全国乃至全亚洲闻名的“打怪能手”,关于奥特曼的电影、电视剧层出不穷。 UMC宣称,自己从2008年起获得了早期奥特曼系列的海外专用权,随后在2014年
发布时间:2015.05.26 -
“奥特曼”版权纠纷尘埃落定
针对“奥特曼”系列的日本境外使用权问题,“奥特曼”形象的最初创作者日本圆谷株式会社(下称圆谷公司)与UM株式会社(下称UM公司)及泰国人辛波特的纠纷已持续20余年。日前,圆谷公司与UM公司在美国提起的著作权相关诉讼,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3月10日,圆谷公司在官网发布了通知。通知提到,2018年4月18日,关于圆谷公司与UM公司的著作权相关诉讼纠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央区地方法院下达了判决,全面
发布时间:2020.04.01 -
使用“奥特曼”形象玩具拍摄视频侵权吗?
案情回顾 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对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及其人物形象独占享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制作、拍摄包含有奥特曼系列人物形象的视频和图片,并将其上传至互联网,供不特定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或下载。原告认为奥特曼系列作品及其人物形象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及其人物形象所享有的复制权
发布时间:2021.04.16 -
二审改判《奥特曼宇宙之光》舞台剧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近日,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圆谷公司”)与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奥公司”)、天津宝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艺公司”)、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剧院(以下简称“北京剧院”)之间的一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有了终审判决。这起围绕全球大热IP“奥特曼”的知识产权诉讼在行业内掀起了广泛关注的热潮。 圆谷公司发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2019年,圆谷
发布时间:2024.12.05 -
奥特曼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纠纷二审宣判
9月1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州市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视公司)与奥特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公司)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终审宣判,确认锐视公司与奥特公司签订的涉案合同权利义务于2023年2月5日终止,锐视公司向奥特公司支付折抵后的合同款项人民币金额43235.85元。 据了解,该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锐视公司与奥特公司之间涉案合同的效力以及锐视公司获得奥特曼相关授权许可内容
发布时间:2023.09.19
共计1页,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