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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侵权判断时有限表达的排除
副总经理职务,实际负责开发与权利软件高度类似的健康检查系统软件。开发完毕后进行了相关的软著登记(统称为美东软著软件)。爱康公司认为,上述美东软著软件剽窃了其软件,各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随后,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被告王海峰辩称:K6软件并不存在对爱康LIS系统、爱康PEIS系统、爱康PIS系统的抄袭。K6软件与权利软件除编写语言相同外,并不存在相同、相近似的情况。且爱康公司在本案中仅主张63个
发布时间:2021.07.15 -
软件下载平台传播免费软件的侵权认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软件下载平台传播免费软件并“捆绑”下载自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从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不正当竞争两个维度界定了软件下载平台在传播他人免费软件过程中的行为边界。 软件下载平台对权利人已授权用户可以复制、分发和传播无限制数量的免费软件的传播行为,一般不会对免费软件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即不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著作财产性权利;但
发布时间:2022.07.28 -
法院出击,严惩软件盗版
继今年6月初就一起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900万元高额赔偿的判决后,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同一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再度作出1505万元的高额赔偿。 该案原告为法国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达索公司),其认为被告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捷公司)存在大量非法使用CATIA系列软件的行为,故将其起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同捷公司停止著作权侵权行为,赔偿
发布时间:2018.07.09 -
北京中机创杰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陈某某与上海鸥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电力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软件INPower2000、INPower2005、ELDesign 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经典案例 —— 一剑封喉 案情 自2002年至2006年3月份期间,陈建江一直在上海鸥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鸥莲公司)技术部任经理一职。在任职期间,陈建江负责完成鸥莲热控辅助设计软件(以下简称ELDesign1.0软件)的开发,鸥莲公司于2004年4月29日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分别取得登记号为2004SR03817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2006年3月1日,北京中机创杰
发布时间:2017.12.07 -
美国康卡斯特公司被诉侵犯语言选择技术专利
济损失,如果法院不干预,其损失将继续扩大。 Hertl Media要求法院禁止康卡斯特侵犯其专利,并寻求损害赔偿。 这并不是康卡斯特第一次被诉专利侵权。 2018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表示,在TiVo对康卡斯特提出申诉后,委员会对康卡斯特侵犯数字视频接收器及相关硬件和软件专利的事件展开调查。 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发布时间:2018.07.03 -
迪士尼推翻《美女与野兽》侵权判决
,《美女与野兽》在全球的票房收入超过12.5亿美元。 去年12月,一个陪审团判给里尔登超过25万美元的实际损害赔偿金,外加迪士尼从这部电影中获得的34.5万美元的利润。 Tigar法官在本周一认定,里尔登的胜利站不住脚。法官表示,迪士尼并未参与使用Rearden软件的动画制作过程,因此无法识别或监管数字域名的侵权行为。 今年6月,迪士尼和里尔登就有关迪士尼在制作《复仇者联盟:奥创纪元》、《死侍》和
发布时间:2024.08.27 -
软件附条件免费商业使用的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
软件附条件免费商业使用 的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 ——最高法和上海知产法院对长沙米拓商业维权系列案件作出裁判 (2021)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2021)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认定被诉侵权人在使用免费商业许可的计算机软件时,未按照授权许可协议约定保留权利人署名的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
发布时间:2021.11.29 -
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开源软件的潜在侵权风险分析
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应为有效。 综上,法院认为开源许可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是授权方与用户订立的格式化著作权协议,属于我国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 4.用户违反开源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开源软件及源代码的法律后果 如上所述,开源许可协议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开源软件及源代码的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那么超出授权许可协议范围的使用行为便同时构成了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进而相应产生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但考虑到用户
发布时间:2023.10.31 -
在他人的软件基础上二次开发,是否会构成侵权?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软件工作者,独立从事软件开发,现在有一个医院找我,想让我在他原来的医院软件系统的基础上,从事二次开发,新开发一个软件,但是有一些数据要从原系统中查询,并且要写入一些新的数据,不修改原有数据和结构,原有系统继续使用(原系统分为前端用户操作界面和后台数据库,不修改界面,只查询和增加数据)。请问会不会有侵权?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发布时间:2016.02.26 -
微信视频美颜版”“微信视频美颜相机”等4款软件引纠纷
V3开源许可协议(下称涉案协议),另附加任何人如用于商业用途需购买的声明。不久后,罗某删除了该协议并停止更新涉案软件,转而开发涉案软件的闭源商业收费版。罗盒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涉案软件的著作权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广州市玩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亦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其研发了“微信视频美颜版”“微信视频美颜相机”等4款软件(下称被诉侵权软件),上传于各平台供用户下载,但并未提供源代码下载。用户可免
发布时间:202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