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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程序比对并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唯一标准
“IC Compiler”,侵害了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芯动公司存在侵犯新思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判令芯动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审判决后,新思公司、芯动公司均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新思公司主张一审判决赔偿金额过低,应全额支持其诉讼请求。芯动公司主张其未实施侵犯新思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应当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区别
发布时间:2021.07.23 -
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权利基础的认定案二审判决书
。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既无侵害涉案软件的故意,亦无侵害涉案软件的客观行为。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与苏州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各自独立法人主体,被诉侵权1800Z软件(以下简称被诉软件)全部委托苏州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并未参与实际研发过程,故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并未实施任何侵害涉案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三)苏州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付被诉软件后,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仅行使
发布时间:2024.12.12 -
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民终51号 【基本案情】 网某科技(苏州)公司是涉案某网关产品系统软件的开发者,该软件是在某开源软件(受GPLv2协议约束)基础上改进形成的。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招聘网某科技(苏州)公司前员工并开发了被诉侵权软件。经鉴定,两款软件构成实质相似。网某科技(苏州)公司认为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等侵害了网某科技(苏州)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复制权、修改权、发行权
发布时间:2024.05.15 -
软件著作权侵权“开源抗辩”解析
内容提要 开源是构筑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支撑,开源软件的有效治理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举措之一。在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开源软件“群智激发→群智汇聚→群智创新”的共创模式促发了“开源抗辩”这一新型侵权抗辩事由。广义的“开源抗辩”包括潜在侵权方基于涉案软件开源特性提出的抗辩,狭义的“开源抗辩”则是立足于开源许可证的不侵权抗辩。解析“开源抗辩”,应认识到开源软件具备构成合作作品的可能性,同时应
发布时间:2024.07.02 -
互联网环境下的取证难题与尝试
达成整体共识、是否还有争议,尚待讨论,不过这确实给权利人带来极大便利。 四、异地网吧里才有的证据 在2017年的一起关于网络侵权软件规范竞争的案件中,侵权软件采用IP地址限制和客户-服务器模式,导致本地公证处电脑无法安装,只能在异地网吧电脑上才能取证。在这种需求迫切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实现用自带工具取得证据,且证据的效力能够被法院所认可。 总而言之,互联网环境下借助第三方存证工具取证可概括为四个
发布时间:2018.01.18 -
涉及CATIA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判赔2000万元
今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CATIA系列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达索公司)称其是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的合法的著作权人,该系列软件可以通过建模帮助制造厂商设计未来的产品,并支持从项目前阶段、具体的设计、分析、模拟、组装到维护在内的全部工业流程,用户涵盖广,在CAD/CAM/CAE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被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发布时间:2023.04.25 -
涉“开源协议”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均存在紧密关联。 2018年,网某科技(苏州)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苏州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某、吴某、谢某(苏州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侵害其软件著作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00万元并由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判决浙江亿某通信科技公司、苏州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网某科技(苏州)公司经济损失及
发布时间:2024.08.28 -
索尼诉Datel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修改游戏底层的软件代码。相反,两个Datel软件同时运行,临时修改存储在控制台本地内存 (RAM)。 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并且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德国联邦法院向欧盟法院提交了两个初步问题,欧盟法院必须做出决定:1)是否在不修改源的情况下修改RAM中的内容变量或根据计算机软件指令,计算机程序的目标代码可能构成版权侵权; 2) 这种修改是否可以被视为指令第 4 (1)(b) 条范围内的原始作品的“改造
发布时间:2024.10.28 -
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科技公司被诉侵权的“点心桌面”软件、“91桌面”软件(以下简称两被诉侵权软件)。原告认为,两被告发布的两被诉侵权软件侵害涉案权利软件的著作权,故向一审法院提起两案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权利软件为开源软件,并使用GPL3.0协议。开源软件通常指授权人遵循某种开源许可证协议,其源代码向公众公开,允许用户在许可证约定的条件内自由使用、修改和分
发布时间:2023.10.12 -
万古汇力诉中智公司及上海分公司侵犯其软件著作权
日前,备受关注的“我国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著作权侵权第一案”取得进展。北京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万古汇力)诉张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完成证据保全,法院将指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08年2月底,原告万古汇力以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张某、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智公司)、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下称中智上海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3被告停止侵害
发布时间:200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