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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被告被判侵权
7月24日,广受知识产权界和GPS导航产业关注的“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知,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了“道道通”地图,(以下简称“长地万方”)诉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德”)侵犯其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一案,终以“道道通”胜诉划上句号。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凯立德”行为构成抄袭,侵犯了“道道通”合法知识产权,在《中国测绘报》上公
发布时间:2008.07.28 -
电子地图侵权曝“孖生案”
6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道道通”状告凯立德侵犯其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以及生产销售其产品的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行为,销毁其尚未出售的侵权产品,同时判处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赔偿原告长地万方经济损失1000万元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并在《中国测绘报》上刊登声明向“道道
发布时间:2008.07.03 -
销售GPS卫星导航仪被诉侵权 橡果国际连带赔偿50万
“橡果国际”销售的“e路航”GPS卫星导航仪,被诉侵权使用了他人的导航电子地图。 8月10日记者获悉,一中院终审判决橡果国际侵权成立,其要与导航仪的开发商连带支付50万元的赔偿。 原告北京四维图新导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他们是中国首家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的企业,其产品被应用于手机、掌上电脑等个人手持设备移动导航领域。 该公司称,2006年,他们发现北京橡果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e
发布时间:2008.08.11 -
电子地图厂商寻求突围:盗版横行
有“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之称的“道道通”状告“凯立德”侵权一案有了新进展。继年初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凯立德计算机公司电子地图侵权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诉中禁令”裁定,深圳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德欣技术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侵权产品。 “地图实时更新技术及成图技术的发展,使得航片、卫片等遥感影像数据,可快速处理成可为抗震救灾
发布时间:2008.06.18 -
上海市测绘院诉上海城市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作电子地图,并配上搜索引擎软件,然后许可或销售给案外人,并在“城市通”网站上及与联通国脉公司的人工短信合作项目中提供有偿查询服务。原告以被告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2000上海数字化道路图是著作权法所界定的地图类图形作品的数字化形式,与传统纸质地图一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城市通公司曾接触过系争道路图,而被控侵权产品与系争电路图构成相似,在城市通公司未能
发布时间:2009.11.04 -
电子地图是否有著作权?
地图作品是反映地理现象的图形作品,包括点、线、几何图形、注记等地图符号。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字、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因此,地图在我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形式之一。电子地图作为地图作品的一种,改变的只是地图作品的载体,对作品的表达不产生任何影响。因此
发布时间:2008.06.27 -
导航地图侵权案新进展:原告撤回诉讼
近日,记者从360公司获悉,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四维图新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导航地图侵权一案,原告已撤回诉讼。 今年4月,因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奇虎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
发布时间:2016.07.20 -
安徽省城电子地图版权归谁 两推广者闹上法庭
三维电子地图,可以让你在网络中方便而清晰地找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包括周围建筑,甚至建筑中的细部。杭州某公司研发的这种“E都市”系列地图软件,在合肥就惹出了官司。6月24日,“E都市合肥”和“E城合肥”这两个版本的地图推广者,为版权归属问题争到了法庭上。 去年6月2日,合肥市某某油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看中了“E都市”地图的前景,就与杭州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原告独家享有“E都市
发布时间:2008.06.26 -
电子地图版权保护的实践观察与学理回应
目次 · 引言 一、版权保护客体是什么 二、可版权要件有哪些 三、行政审批是不是可版权要件 四、权利归属于谁 五、如何判断侵权与否 六、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 七、结语 引言 伴随着人们出行频率的递增和生活方式的转变,获取更多地理信息知识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各类数码化、智能型的电子地图产品应运而生,也就不免会引发一些法律纷争——涉嫌盗用、剽窃他人在电子地图产品上的智力创作成果。相较于其他侵犯版权的
发布时间:2024.08.26 -
电子地图数据的著作权保护思考
1、从国内电子地图数据著作权侵权第一案说起 2016年,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图新公司”)以侵害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秀友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虎公司”)等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四维图新公司索赔一亿元。由于案情复杂,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了四维图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发布时间: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