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亿元:音著协2018年许可收入再创新高
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获悉,2018年度音著协许可总收入突破3亿元,达到3.16亿元,比2017年增长约46.23%,再创历史新高。(最终数据以协会2018年年报数据为准)其中,广播权许可收入约3750万元,表演权许可收入约8982万元,复制权许可收入约1094万元,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收入约1.69亿元,海外协会转来许可收入约824万元。与此同时,在过去的一年,音著协在版权保护方面也加大力度,成效显著。
收入创新高
音著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复制权业务方面,2018年此类业务总体规模有约26%的增长。除录音录像制品方面许可金额仍然表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外,其他方面均有较大增长。音乐类图书的著作权许可金额达到327万元,较去年增长140余万元。在教科书法定许可方面,2018年5月协会与辽海出版社签约,至此全国范围内9家出版涉音乐类教材的单位全部与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影视、广告类音乐著作权许可方面,2018年许可总额约450万元,较去年增长了约167万元。
表演权业务方面,2018年此类业务总体规模有约27%的增长。现场表演方面,演出市场著作权许可收费平稳增长,且更加规范,收费金额约1000万元,较前一年增长33%。背景音乐方面,以主题公园等为新增重点,继续按照“公证-诉讼-宣传”的思路开展工作,但是由于存在音乐服务公司的竞争,且公开场所多改为播放海外音乐而导致公证取证难度越来越大、诉讼判赔金额仍然普遍偏低、媒体宣传还不能遍地开花等困难,2018年业绩与前一年相比基本持平,但新获得许可的客户有所增加。
广播权业务方面,由于今年央视、央广、国际台3台合并,付款时间相应调整延后,因此导致统计中广播权收入较去年有所下降,但是业务覆盖面实际上是增长的。2018年,协会广播权工作主要有:经过多轮谈判,分别达成了与广播、电视版权委员会的2016年至2020年度付酬增长方案;全力推进对侵权台的诉讼;强化对广电行业的服务,增加行业间互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会已完成签约、续约电视台48家、电台66家,共计114家,较上一年增加了5家。但是受到使用费增长谈判的影响,各台签约年度参差不齐。
信息网络传播权业务(新媒体业务)方面,2018年协会网络音乐许可收入实现了非常大的增长,较前一年增长金额约1亿元,增幅约147%。增长的关键点是协会和腾讯音乐的重新签约。该协议的重新签定经历了近一年的投诉、诉讼、谈判,过程十分艰难,其间得到了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海外协会、会员等多方支持,最终全面解决了其旗下各音乐平台的词曲著作权许可付费问题,使用费增长显著。
保护再发力
针对网络侵权行为,音著协积极采取向行政机关、运营平台投诉的维权方式,均起到一定效果。上述负责人介绍,2018年7月和11月,协会先后两次向版权管理部门投诉9个网络平台,合计投诉侵权歌曲共计95首。2018度协会在苹果商店进行维权投诉的APP约110家,与侵权使用者和苹果APP商店往来的邮件约1250封,下架APP数量约40个。协会在安卓平台商店投诉维权的APP共10家,与侵权使用者和安卓平台商店往来的邮件约150封,下架APP数量1个。
与此同时,音著协还提起了多起民事诉讼。据了解,2018年音著协办理维权案件244件,分别处于待立案、已立案和已结案等不同阶段。“诉讼维权不是协会工作的常态,而是突破许可难点、打开局面的有力手段。”上述负责人表示,实践中,协会主要是立足许可实际,通过抓典型案件,积极维护音乐著作权人权益,为协会许可业务铺路。通过有选择有效率的维权诉讼,一方面可以实现对公众的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可以矫正侵权商家的不正确思想观念,进而影响相关行业的同类使用者,为许可业务的推广拓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最终实现引导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尊重版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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