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许可
-
商标许可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探析
作者| 赖玉婷 华东政法大学 自2012年经仲裁裁决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道集团)的两份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无效后,被许可者鸿道集团在其“加多宝”产品上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由此引发了“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系列商标侵权纠纷、红罐包装装潢争夺及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笔者以双方系列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商标许可合同的商誉分配问题以及商标许可
发布时间:2020.11.26 -
根据两个案例讨论在商品上布局多项专利的技巧和商业价值
“专利”一词的核心在“利”,即商业价值。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过程中,通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在商品上布局多项专利为专利权人带来更高的商业价值。第一种方式是基于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性,在同一件专利申请文件中撰写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其目的是覆盖产业链上更多潜在侵权人、受让人、实施许可人;第二种方式是在同一商品上构建多个保护客体,进而申请多件专利,其目的是通过由该多件专利申请之间的组合关系构筑专利壁垒
发布时间:2016.09.29 -
豌豆荚涉嫌侵权隐患:手机开发商与平台商应合作共赢
近日,国内知名手机助手软件豌豆荚发布最新版本,增加能在手机端即时播放、下载热门影视剧和音乐等资源的功能,这一功能受到用户追捧。然而,豌豆荚新版本刚发布不久,乐视网、搜狐视频等视频网站发表声明,指责豌豆...
发布时间:2013.09.16 -
商标也可以像商品一样进行转换和交易!
,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
发布时间:2016.07.11 -
浅谈“闲置”商标的风险与合理利用
“变废为宝”,为权利人争取一些收益呢? 第一,转让。实践中,为了顺利获得商标注册,或者为了尽快拥有注册商标,申请人有时会与“闲置商标”的注册人协商转让。与申请注册相比,转让程序更加快捷,权利状态也很明确。如果注册人愿意放弃自己对商标的所有权,可以考虑将闲置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在“IPAD”商标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获得的收益高达6000万美元。 第二,许可他人使用。如果将闲置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这件商标就没
发布时间:2016.06.15 -
经验借鉴:世界杯吉祥物的授权之道
随着2014年巴西世界杯越来越近,吉祥物三色犰狳Fuleco也名声鹊起。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一部分衍生产品将会由一家中国公司设计、生产并销往全球各地。 今年6月,杭州协程实业有限公司旗下的Kayford Holdings Ltd(以...
发布时间:2013.09.16 -
著作权法修订应解决哪些“硬伤”
赔偿制度,提高了法定赔偿额,但是,2001年第一次修法时就暴露的多处“硬伤”仍然没有解决。 “法定许可”使用费仍然没有规定制定机构 修改稿中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还保留了现行著作权法的说法:“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这一“法定许可”制度始于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极大地方便了广播电台、电视台,促进了我国广电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赋予了广大
发布时间:2018.03.06 -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程序的指引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程序的指引.pdf
发布时间:2024.10.31 -
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到特定国家可依法获得强制许可
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为公共健康目的,对在中国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规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这些国家或者地区的限制为:最不发达国家;不具备该药品的制造能力或者制造能力不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条约已经履行了相关手续的成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说明时表示,增加
发布时间:2008.08.29 -
商标独占使用双重许可侵权纠纷的处理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夏朝羡) 在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帕弗洛公司)、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下称艺想公司)与毕加索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毕加索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中,二审法院作出(201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认定在后签署独占许可协议的被许可人艺想公司不是善意第三人,但又非恶意,其所签署的协议有效,又不得对抗在先的被许可人帕弗洛公司,因而艺想公司
发布时间: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