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全国首批公开实施专利清单
为推进专利公开实施工作,促进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企业,8月11日,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政策公示会在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举行。
会上,正式上线了专利公开实施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了全国首批公开实施专利清单,举行了集中远程签约仪式,发放了全国首张定量许可证书和首批专利权益分割证书。
专利公开实施工作正式启动
2021年来,浙江聚焦高校院所专利转化率低、中小微企业对接高校院所难、专利技术实施“最后一公里”未打通等问题,率先探索“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省累计6211件专利参与试点,落地实施2636件次,成交金额375.1万元。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12条率全国之先,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专利公开实施”制度,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成果,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应当纳入公开实施清单,并由专利权人合理确定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还会同多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专利公开实施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专利公开实施的对象范围、具体程序、争议解决机制等,规范化、系统性地推进这项制度,并在今年8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
首批公开实施专利清单上线
经前期积极发动组织,首批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已经形成,共计6838件专利,来源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省内48所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巨化集团等各类企事业单位。
该批公开实施专利整体来看呈现“四高一低”的特点:
专利质量水平较高。6838件公开实施专利中,按照专利类型来看,发明专利共5838件,占比85%,实用新型专利共889件,占比13%。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4781件,占发明专利总数的比例近82%。维持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656件,占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的14%。
创新主体参与积极性较高。各类创新主体主动参与全省公开实施工作,6838件公开实施专利中,高校院所授权三年以上未转化专利2649件,占比39%,其余6成专利属于主动纳入的公开实施专利,其中还包括146件为已提交专利申请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成果。
实施方式灵活性较高。公开实施制度鼓励支持创新多种实施方式,加快专利转化运用。本次发布的6838件公开实施专利中以许可方式实施为主,共6501件,占比95%,其中又包括专利定量许可、定向许可、组合转让或许可等多种创新的实施方式。
产业匹配度较高。按照领域分类来看,主要以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为主,其中数字经济领域专利1424件,占比超21%,涵盖药物和疫苗制造、基因检测服务、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系统、大数据服务、生物识别、节能保温新材料等多个战略新兴产业,与浙江产业发展定位以及市场主体需求比较匹配。
转化实施门槛较低。从交易价格来看,转让或许可年费在5万以下的专利占比79%,其中包括2789件免费许可实施,占比41%。此外,专利实施转化充分尊重市场化机制,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先用后转”、“入门费+里程碑收益”等多种创新方式,大大降低市场主体获取创新成果的门槛。
广大创新主体可以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一平台交易”的“公开实施”专区,查看具体专利信息。
首批专利公开实施交易意向达成
经前期撮合对接,共16个项目已经达成合作意向。来自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地16家企业现场在高校院所完成了线上远程签约,此次签约涉及91件专利,涵盖节能环保、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行业,其中专利许可81件,转让10件。
为解决专利开放许可服务资源的有限性问题,浙江在全国首创定量许可制度,即允许以发明人及其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为基准,确定被许可人数量。
同时,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还推出专利权益分割确认服务,作为第三方为交易保驾护航,全国首批专利权益分割证书由此而生。
专利公开实施工作是一项惠企业、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工程,是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依法指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确定公开实施的专利清单,加强专利分级分类管理,迭代“专利公开实施信息发布平台”,推动专利技术成果加速本地化落地,以专利公开实施工作“小”支点撬动专利转化“大”生态,努力将浙江打造成全国高价值专利转化首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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