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VS“代练”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二审落槌:维持原判
4月21日上午,腾讯诉“代练”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同步进行网络直播。经过一个多小时庭审,法庭当庭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上诉人江苏爱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代公司)旗下的“电竞帮”及“电竞帮大神端”APP两款软件以“王者荣耀”游戏代练为主要业务,注册用户达三四十万。游戏著作权人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成都公司)认为,爱代公司规模化的代练经营行为,影响了游戏平衡。同时,部分未成年人可以通过代练登陆游戏,导致游戏实名制、未成年人防沉迷保护机制落空。
为此,腾讯成都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爱代公司立即停止通过“电竞帮大神端”APP和“电竞帮”APP允许未成年人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的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者荣耀》游戏具有较高知名度,腾讯成都公司系著作权人,深圳腾讯公司经其授权,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代理运营以及著作权许可使用该游戏,并在该游戏拥有的合法权益遭受第三方不正当竞争时单独以其名义维权。
《王者荣耀》采用ELO等级分系统来评估每一位召唤师的实力,并尽量匹配10个实力相当的对手及队友进行比赛。《王者荣耀》协议约定:不得将游戏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得作为代打代练等商业性使用。2018年起,《王者荣耀》对游戏全体用户实施强制实名校验,未满18周岁的用户受到防沉迷系统的限制,仅能在特定时间进行游戏,充值金额也有限度。《王者荣耀》官方网站明确记载对代练即通过代玩游戏,由第三方帮助玩家提高其段位及完成相应成就的行为的处罚范围和处罚措施。
2016年10月,爱代公司创立“电竞帮”APP,从事手游服务,以《王者荣耀》代练为主要业务,“电竞帮”注册用户30-40万、打手5000余人,平台抽取用户代练费用作为佣金,月流水300-400万元。以未满18周岁人员身份信息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可以登录爱代公司的“电竞帮大神端”APP,并可以接受成年玩家下单的代练订单。“电竞帮”及“电竞帮大神端”APP在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分别为1337.56万、131.76万。
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发布文件、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游戏平台实名认证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赁交易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陪玩、代练等服务。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爱代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通过旗下软件允许未成年人提供《王者荣耀》游戏代练的行为,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开支60万元,并连续三十日在其软件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爱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双方围绕爱代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中包括防范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机制的违反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之间的关系问题;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展开辩论。
上诉人认为,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未侵害腾讯成都公司、深圳腾讯公司利益。其已通过制定平台系列规则及身份审核机制保障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各方权益,其运营模式不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其与腾讯成都公司、深圳腾讯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
被上诉人辩称,与上诉人爱代公司之间存在事实竞争关系,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通过设立平台进行大规模的代练行为致使公平匹配机制失效,且非账号持有者可通过登录该账号进入游戏,未成年人也可以随意登录游戏,这使得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和实名制机制落空,破坏了游戏机制,影响了游戏用户体验感。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二审法庭认为,爱代公司提供的是代练服务,腾讯公司提供的是游戏运营服务,两者形式上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但爱代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建立在《王者荣耀》游戏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均是基于相同游戏用户开展服务,二者业务相互关联,利益不可分割。
爱代公司提供代练服务直接影响腾讯公司及其用户真实体验,对腾讯公司的商业信誉产生了负面影响。爱代公司利用《王者荣耀》游戏的知名度、用户的黏性、未成年人玩游戏受限等性质,不正当攫取市场竞争优势,获取非法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使得未成年人防沉迷保护机制落空,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由于账号转借可能产生诸多的道德和法律风险,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为此爱代公司的行为不应当被法律所提倡,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此外,一审法院对于爱代公司的民事责任的判决并无不当,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了《王者荣耀》游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爱代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持续时间以及腾讯公司为此次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方面,确定的爱代公司所要赔偿的额度也无不当。综上,爱代公司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于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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