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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南山荔枝” 企业被开全国首张针对地理标志行政禁令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严晓芳
标签: 地理标志 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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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地标产品名称不能想用就用!这家企业擅用“南山荔枝”名称,结果……

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不能想用就用!不久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下称南山监管局)针对一家擅自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企业发出全国首张针对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并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涉案企业在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在自己注册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突出宣传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相关荔枝产品,违反了《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南山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该案是深圳加强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的一个缩影。2006年,南山荔枝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荔枝品牌。近年来,南山监管局高度重视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通过“四个强化”行动创新保护举措,多角度、多方位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将“荔枝红”擦得越来越亮。

强化多方合作,筹建保护机构。为有效推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南山监管局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及反复研究,于今年6月成立全市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南山荔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站以地理标志保护为切入口,整合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开展地理标志普法宣传、指导专用标志申请使用等工作,着力构建起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共治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新格局。

强化执法排查,查办典型案例。为维护地理标志权利人和消费者权益,南山监管局重点对电商网络平台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执法排查,严厉查处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侵权行为。全国首张针对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是《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施行以来首次运用到地理标志领域,此举有利于高效阻止地理标志违法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得到进一步落实。

强化合规引导,扩大用标规模。当前,南山区获准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数量仍然较少,南山监管局积极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细致指导企业合法合规宣传、售卖荔枝产品,进一步促进荔枝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目前,包括上述涉案企业在内的3家南山区荔枝生产经营企业已通过初审,进入申报流程。

强化宣传推广,提升品牌价值。为广泛推广“南山荔枝”地理标志品牌,南山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地理标志科普宣传,一方面编制《“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系列宣传手册》,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产品基本情况、申请指南等;另一方面指导和协助“南山荔枝”申报“圳品”,并在“寻味南山”美食地图中增加“南山荔枝”板块,进一步释放“南山荔枝”品牌叠加效应。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四个强化”行动,以工作站为载体,在社会共治、合规引导等方面积极创新,赋能全区地理标志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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