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解读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的潜在影响

发布时间:2023-07-17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字号: +-
563

2023年7月7日,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发文解读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潜在影响。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风险投资团队基于近期各方对这项技术的采访、研究和探索,总结了一些初步观察。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意味着什么:

(1)生成式人工智能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大变革,将引入一系列新的深刻问题或将现有问题提升一个全新水平;

(2)生成式人工智能意味着知识产权制度中将有更多的参与者,使其成为不同的制度,例如降低新颖性创造性的门槛,这可能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和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3)生成式人工智能将对企业的所有领域产生交叉影响;

(4)生成式人工智能还不是一项成熟的技术;

(5)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规范需要迅速发展,例如,如何、何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需要建立或调整规范、预期和责任的;

(6)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影响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和发展,并不是一次性的转变。

基于提示生成新颖内容(包括图像和文本)如何影响澳大利亚知识产权管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三个核心影响(范式转变):

(1)从发明工具到工具发明,当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创建工具时,这意味着新内容(包括创意和发明)不完全是人类创造的。

(2)创新成果从稀缺到丰富,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会改变创新的限制因素,将带来更丰富的内容、更多的新颖性、更容易获得新颖性的创造、更多的参与者,以及这些参与者更快的速度和更好的能力。

(3)适应新形势的知识产权制度,在想法的产生方式和传播方式方面迅速变化的潜力意味着知识产权制度需要适应变化。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