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护植物新品种联盟会议成果低于各方期望
字号:
很多人本来对此次大会抱有很大的期望,比如希望委托他人就UPOV和WIPO活动对农民权利产生的影响进行一次独立的研究,比如如果举行研讨会的话,应该邀请参与ITPGRFA第9条全面实施的发言人参加,尤其是要邀请农民团体参加,但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3月17日,UPOV主要决策机构——咨询委员会第91次会议作出了大会决议。
咨询委员会参考了UPOV文件CC/91/6,该文件中包含了丹麦、德国、挪威、土耳其以及美国的意见,还有ITPGRFA就其与UPOV和WIPO的相关国际条约在农民权利问题上的相互关系列出的初步问题。
咨询委员会还听取了ITPGRFA秘书沙吉尔.巴提(Shakeel Bhatti)的一份有关研讨会内容的报告,采纳了其中的一部分议程,不过在委员会作出决议时他并不在场。咨询委员会还指出,议程要根据ITPGRFA而定,如果ITPGRFA提出重大修改的话,会与咨询委员会进行书面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书面协议,咨询委员会同意会在其第92次会议上重新考虑这个问题。
来自苏黎世伯尔尼宣言组织(Berne Declaration)的弗朗索瓦.美恩伯格(Francois Meienberg)也对会议的成果表示失望,“UPOV似乎绑架了整个过程,ITPGRFA已经失去控制,举办研讨会的想法本来是ITPGRFA首先提出的,并且强调研讨会要具有包容性,鼓励各方参与,但是UOPV最终的决议似乎并未提到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美恩伯格说:“而且,UPOV决议称,UPOV在与其他合作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了发言人的提议。农民权利有关的主要问题可能得不到解决,ITPGRFA秘书长根本都不该接受这个协议,最终的结果肯定无法实现ITPGRFA联盟作出的决议。”
薇薇安娜.穆诺兹(Viviana Munoz)来自日内瓦的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间智库组织——南方中心,她说:“我很诧异为什么ITPGRFA秘书长在所做的报告中没有首先提到农民权利问题,而是将其作为最后一个提到的问题,农民权利本来是相互关系问题中的核心问题。”
来自公共植物育种协会(APBREBES)的劳伦特.盖布利尔(Laurent Gaberell)也对大会的结果表示失望。他说:“研讨会的议程已经偏离了ITPGRFA联盟的决议,后者想要审查UPOV与ITPGRFA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重点集中在农民权利,但前者只是在一般层面上审视了UPOV与ITPGRFA之间的相互关系。”他担心研讨会已经被UPOV秘书长控制,农民组织难以参与进来。
ITPGRFA有些成员方已经实施了不同于UPOV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能够更好的实现农民权利,但是它们的经验在研讨会中也不会被讨论。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译)
- 审批机关未保存标准样品的处理;尚无分子标记检测标准的植物新品种的侵权比对
- 依据在先生效裁判和品种行政管理认定品种权侵权事实 实现“刑”“行”“民”有机衔接和协同保护
- 同为无性繁殖授权品种,品种权人履行举证义务有差异导致案件结果大不同
- 我国果树资源保存与利用研究动态与趋势
- 农业农村部:1950个品种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