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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标可以申请专利吗
北京专利律师解答:
您好!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可授予专利权。若您所称的股票指标仅指一种数理统计方法,则属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不具有可专利性;反之,则具有可专利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具有可专利性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股票指标”显然不属于外观设计,一般也不适于申请实用新型。至于是否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则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对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您可以据此自行判断所述“股票指标”是否属于对方案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当然,即便所述“股票指标”属于新的技术方案,也要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须符合该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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