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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明:欧美生物专利制度与中国的差异
关于生物技术的规定或较为简单或缺失,而生物技术发展又非常迅速。司法机关如果不能在实践中通过一系列判例对有关原则性条款(如公序良俗原则)进行阐释,则相关法律条款很难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徐新明 作者系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见习记者李勤采访整理)
发布时间:2014.11.18 -
徐新明律师代理的全自动淘洗磁选机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胜诉
作出第3148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权有效。 2019年,隆基公司针对本专利又提出两次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第4749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 金垦公司委托徐新明律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4月1日受理此案,于2022年5月
发布时间:2023.12.11 -
股票指标可以申请专利吗?
问题咨询: 股票指标可以申请专利吗 北京专利律师解答: 您好!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可授予专利权。若您所称的股票指标仅指一种数理统计方法,则属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不具有可专利性;反之,则具有可专利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具有可专利性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
发布时间:2024.11.28 -
北京专利律师:(瑞士)埃利康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以及权利要求7-15无效,在权利要求2-4、权利要求5和6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2、3、4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权继续有效。 埃利康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6年10月31日立案受理,于2019年5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徐新明律师代理第三人刘某阳、怡锋公司出庭,并于庭审结束后向合议庭出具了律师代理意见。2019年10月
发布时间:2024.03.27 -
阿斯利康公司与四川国为公司确认是否落入药品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纠纷案评析
29日提交的涉案仿制药的上市许可申请已被受理。四川国为公司提交了针对涉案专利的4.1类声明,即涉案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 2022年4月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阿斯利康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阿斯利康公司指控四川国为公司申请上市许可的涉案仿制药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9的保护范围。四川国为公司辩称,阿斯利康公司主张保护的权利要求9实质上的是晶型专利,不属于药品专利链接案件审理的专利类型,阿斯利康
发布时间:2024.03.29 -
颜某与南京ZZ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某侵犯“有色金属钡的真空还原法的工业化生产工艺技术及其设备工艺”商业秘密及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苏知民终字第00166号-1 上诉人(原审原告)颜某某,在本案审理期间因病于2015年7月27日死亡。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达宇金属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法定代...
发布时间:2017.12.07 -
北京新时基业绝热纤维喷涂技术有限公司与韩某某“矿物棉喷涂建筑物保温隔热系统构造”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案
、名称为“矿物棉喷涂建筑物保温隔热系统构造”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韩春贵认为北京新时基业公司使用、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上述专利权,2014年4月17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北京新时基业绝热纤维喷涂技术有限公司全权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全权代理侵权答辩程序及针对上述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徐新明律师团队在侵权程序答辩期内紧急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在获得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
发布时间:2017.12.07 -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中部埃科特克株式会社 “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提要:2018 年 3 月,来自日本的中部埃科特克株式会社以侵害其“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徐新明律师团队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过程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责令福航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
发布时间:2021.04.12 -
深圳怡丰公司与湖南地生公司立体停车库发明专利第二轮无效行政纠纷案
进行审理后,于2015年6月26日作出第2641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认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具备创造性,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 怡丰公司不服上述无效决定,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17年8月30日作出(2015)京知行初字第5079号行政判决:撤销第2641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
发布时间:2022.06.16 -
徐新明:我看三星苹果专利案判罚
使用霍根的专利,霍根持有该项专利的事实本身就足以使其偏离中立立场而向苹果倾斜。 因此,人们有理由质疑,陪审团对于本案的审理在一定程度上欠缺客观性和公正性。当然,陪审团的裁决尚有待于法官的确认,三星也还有机会提起上诉,最终结论如何,且让我们拭目以待。(文|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委员会委员 徐新明)
发布时间:201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