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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二,惠普公司和Wex公司向美国缅因州联邦法院表示,双方已就惠普涉嫌滥用"Wex"名称为其软件品牌的商标纠纷达成和解。
根据法院的诉讼记录,惠普和Wex在周二的一次会议上向该法院通报了和解协议。两家公司的律师和发言人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也没有提供有关和解协议的更多信息。
Wex为企业支付、管理车队和管理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软件。这家总部位于缅因州波特兰的公司以前专门为卡车运输行业生产燃油卡,名为Wright Express, 2012年更名为Wex。
总部位于加州帕洛阿尔托的惠普在3月份宣布了其“惠普Wex”信息技术“员工体验平台”。
Wex于今年4月提起诉讼,称惠普的软件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惑。
今年7月,美国地区法官约翰·伍德科克(John Woodcock)批准了Wex的请求,禁止惠普在案件审理期间使用“Wex”的名称,认为“产品相似,双方使用相同的营销术语来推广产品,原告的商标很强大,原告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混淆。”
惠普网站目前将其软件平台称为“数字化员工体验(DEX)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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