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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可梦诉《口袋妖怪:复刻》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赔1.07亿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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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宝可梦官网获悉,9月13日,宝可梦公司发布“有关《口袋妖怪:复刻》侵犯本公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的一审判决公告”,公告显示。法院一审判决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7亿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日,株式会社宝可梦在广东省深圳中院对向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阿斯卡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值尚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告公司”)提出诉讼,指控被告公司开发运营的手机游戏《口袋妖怪:复刻》侵犯了其宝可梦系列著作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一审法院认定,被诉游戏中的宝可梦角色、游戏主人公、地图等核心元素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相应的元素一一对应且相似,游戏元素组合所形成的多个要素系统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且多项数值体系设计相同,故被诉游戏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的具体故事性表达构成实质性近似。被诉游戏侵犯了宝可梦公司游戏的著作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改编权)。另外,法院亦认定被诉游戏的运营、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及第八条第一款,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审法院综上判决,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7亿元人民币。并判决深圳市阿斯卡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值尚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赔偿金额中的部分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有关本案的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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