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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外国作品需要获得授权吗?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标签: 作品 翻译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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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我想翻译一篇外国诗歌《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作者: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1914.10.27 -1953.11.9))并发表在互联网上,请问我该如何获得版权,如若发表又该如何获得版权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经查询,所述作品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人,中国和英国均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根据该公约第五条二款规定,您翻译所述英国作品的行为应受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制。根据中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作品的翻译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死后50年,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据此,所述英国作品已超过版权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进行翻译,而无需获得授权。

由于中国著作权法实行的是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因此您对自己翻译后的作品自动享有版权,而无需履行任何手续。考虑到将来可能的维权需要,建议您进行版权登记,并妥善留存创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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