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Indianexpress获悉,3月28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判决智能手机制造商Lava向瑞典公司爱立信支付24.4亿卢比(约合2.11亿人民币),作为其侵犯爱立信2G和3G标准必要专利的赔偿金。法官在3月28日发布的命令中表示,爱立信所称拥有专利权的八项标准必要专利中有七项有效。
据悉,Lava是印度本土智能手机制造商,自2009年成立以来,Lava在廉价手机中很受欢迎,但这些手机只有一个键盘,没有高端功能。
爱立信于2014年在印度对Lava提起诉讼,指控Lava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了自己的八项SEP,涉及的技术包括自适应多速率 (AMR) 语音编解码器和GSM 演进增强型数据速率 (EDGE)。2016年,德里高等法院对Lava发布了一项临时禁令,禁止其进口、出口、制造和销售使用爱立信专利和技术的手机。
在3月28日的最终命令中,德里高等法院认为,由于 Lava 未能真诚地与爱立信进行谈判、持续拖延许可谈判并未能回应要约或提出任何还价,因此被认为是不情愿的被许可方。
同时,Lava主张特许权使用费应根据芯片组的价值计算,认为在电信网络连接为核心功能的移动设备中,在最终产品层面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是最合适的方法,但该主张被德里高等法院驳回。
Bansal法官强调了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FRAND)许可条款的重要性,称爱立信有权获得基于特许权使用费损失的损害赔偿。该判决强调了许可整个SEP组合以确保互操作性和技术进步的必要性。它承认可比许可方法是确定FRAND特许权使用费费率的首选方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