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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上海 以“竞”为核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善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工作,出台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5方面11项具体举措,制定《上海市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行动方案(2022—2025)》《深入推进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与市工商联建立会诊帮扶、联合指导等工作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范围,全面推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机制,组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就招商引资、政企合作、招标投标等领域形成审查规则。强化竞争合规管理,制定全国首个竞争合规建设的推荐性地方标准《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以及《配合反垄断调查指引》《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指引》等系列指引,增强经营主体竞争合规意识。
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制定反垄断执法工作规则,建立反垄断执法专家库、人才库,陆续查处游船行业横向垄断协议、化工及医药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等大要案件,涉及黄金、汽车、化工、互联网等40多个行业。今年以来,已查处原料药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案。坚决破除行政性垄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行政性垄断执法的衔接,纠正某镇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镇外企业参与本镇建设案,纠正某区建交委违法指定房地产企业使用新房销售预约小程序案,组织对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的3件涉嫌行政性垄断线索开展集中核查。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共收到委托审查案件137件,发布36批无条件批准案件公示,案件从申报到审结最快16天,从受理到审结最快11天。推动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长三角“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强化反垄断执法联动,开展竞争环境评估试点、公平竞争审查职业技能立功竞赛,发布首份长三角区域公平竞争环境评估研究报告,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培育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创建以“竞”为核心内涵的竞争文化系列品牌,制定全国首个经营者竞争合规地方标准《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编制《配合反垄断调查指引》等系列实操性指引,开展16期竞争合规培训、26期市区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持续发布公益海报和视频300个,出品竞争合规宣传片5部、动画片6部,制作系列竞争政策图解30余个。
北京 以公平竞争护航首都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200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20件,实施行政处罚7195万余元。
民生反垄断执法见成效。在“办大案”中精益求精,依法查处盖思特利、士卓曼两起口腔耗材领域案件,共计罚款4350万元,切实推动相关产品终端售价下降约25%。在“办小案”时求实求细,践行执法为民的初心担当。自今年3月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领域,查办北京紫竹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罚款1264.36万元,该案入选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首批典型案例。
加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累计核查相关线索19条,立案2件,结案2件,纠正北京市交通委限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及营运客车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行为,纠正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开展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活动中指定培训机构行为,对门头沟区城管委在共享单车领域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对某区厨余垃圾行业主管部门及关联企业实施现场调查。
竞争倡导展现新作为。向全市400余家平台企业推送《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对150余家平台企业开展线上培训,举办线上反垄断讲座17场,累计观看量达8万人次。参与筹办中国首届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北京场),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政策网络答题活动,累计答题人数超过500万人次。针对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反垄断合规指引》,对全市国有企业开展合规培训,制作反垄断主题系列宣传片在微信、抖音、微博等平台发布,播放量超过100万次。
经营者集中审查迈出新步伐。自2022年8月1日承担总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委托试点以来,共接受委托案件65件,审结56件,平均受理时间16天,审结效率居试点省市前列。赴河北、天津、辽宁实地走访企业,联合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开展竞争状况课题研究,依托登记注册系统增设经营者集中申报预警提示,为经营主体提供申报政策指引服务,充分体现监管部门“靠前一步”的服务理念。
江苏 强化担当探索反垄断执法新实践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始终围绕以高效监管推动高效竞争、以高效竞争带动高效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扎实开展反垄断执法、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倡导工作,努力营造有利科技创新的市场环境。
市场治理与行政纠偏同步推进。强化市场垄断执法,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常态化反垄断执法,先后办结各类市场垄断案件26起,罚没款总金额6.78亿元,查办连云港混凝土行业垄断协议案、雷克萨斯垄断案、高淳自来水垄断案、奔驰汽车垄断案、射阳县大米协会垄断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20余件,及时纠正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性垄断行为并推动《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条款修改,依法纠正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维护竞争与促进发展同向发力。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供给,推动制定全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联合交通厅、网信办等多个部门对省内平台企业开展监管。靠前一步在企业网上注册登记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设立经营者集中风险预警程序,举行多次经营者集中合规辅导,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公平竞争审查效率和刚性约束同步提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试点,完善并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对接省局一体化智慧平台,同步接入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和功能,打造全省数字化监管工作“一张网”。成功上线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3.0版,监测评估准确率达到91%,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更加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对各设区市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政府信用评价三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13个设区市组织交叉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文件组织专家论证纠正,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多份文件开展协查,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制定全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与抽查工作办法,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事前教育与事后评估同步开展。推动监管由事中执法向事前教育、案后治理延伸,出台《江苏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先后分三次对全省67家重点医药企业、91家公用事业、140家行业协会、61家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引导建立竞争合规体系。关注“关键少数”,推动将公平竞争政策列为各级党校培训课程,开展“竞争政策走进自贸区”系列活动,举办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宣传讲解公平竞争政策。在案件审议过程中,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对接联系,会同省高院通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建立“跟踪监管、效果评估、随机核查”三项机制,防止“罚后不改、纠而复发”的现象发生,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
浙江 以改革创新推动反垄断法实施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强反垄断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倡导,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高质量发展中为实现“两个先行”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深刻领会反垄断法基础性作用。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谋划反垄断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组建成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将公平竞争法律制度列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学法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重要培训内容。先后制修订《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制定《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将公平竞争法律制度纳入省局“学法考法说法赛法”活动,会同省总工会、省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全省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技能竞赛,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推动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
全面推动反垄断法深入实施。突出民生保障、公用事业、建材、医药等重点领域,强化长三角地区反垄断执法协作,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2018年以来,共立案调查市场垄断案件17件,已实施处罚13件,罚没款共计5.84亿元。连续5年组织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立案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12件,督促各地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373个。经第三方机构测评,2023年浙江省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95.2%,比2019年提升3.2个百分点,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着力探索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路径。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目前系统已覆盖全国重点网络平台528家、店铺2063万家,累计发现风险线索9.3万条,督促下架商品74.9万件,规范整改店铺20972家。根据总局授权,实施全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率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集中审查、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试点,实施总局公平竞争指数试点,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累计审查增量政策文件57054件,清理存量政策文件140770件。制定《浙江省企业竞争合规指引》《浙江省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发布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实施经营者集中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对企业并购实行风险动态预警,目前全省年营业额4亿元以上的13001家企业已全量纳入监测,累计预警风险716次、企业2697家次。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机制,累计对全省3341家次企业开展合规辅导。
海南 聚焦“高新深实广”维护公平竞争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尤其是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高新深实广”五个方面,加强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形成海南实践范例。
高位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海南2019年出台《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全国第一个省级反垄断委员会(2022年依法更名为公平竞争委员会),2022年出台《海南省关于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为全省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创新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体系。2022年,全国首部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施行,公平竞争原则纳入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产业扶持财税政策以及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规章制度中。
深入开展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执法。先后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专项执法,全省反垄断立案70余件,查处旅游、医药、消防等多个行业70余家经营主体涉嫌垄断行为,已处罚款1700余万元。2021年查办的海南消防检测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十大典型案例。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省法治建设等考核,制度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交叉抽查实现全省覆盖。2019年以来,全省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万余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3万余件,修订、废止政策措施305件。
广泛凝聚公平竞争文化共识。承办第八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举办首届海南竞争政策论坛。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政策已纳入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常规班次重要培训内容。调查显示,经营主体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感知度超八成,超九成民营和外资企业认为海南市场环境公平。
湖南 强执法正秩序 优环境促竞争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始终紧贴市场所向、民生所指,一条心使劲,一揽子统筹,一盘棋联动,强执法、正秩序、优环境、促竞争,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垄断案件76件,其中市场垄断案件16件,行政性垄断案件60件。
着力查办市场垄断除壁垒。坚持将严查市场垄断案件、消除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壁垒,作为实施反垄断法的重要举措。15年来,先后查处电力、盐业、保险、民爆、混凝土、燃气、电梯检测、税控机、机制砖、驾驶培训等行业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6件。其中,查办的保险案使全省车辆保险行业回归竞争状态,电力案为全省中小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
铁拳查办行政垄断破坚冰。坚持将严查行政垄断行为、破除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阻碍市场有序发展的堵点坚冰,作为实施反垄断法的关键重点,扎实开展行政性垄断执法行动。15年来,成功查处教育、医药、通信、保险、政府采购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60余件。在2022年开展整治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工作中,湖南办结行政性垄断案件13起,办案数居全国第一。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优环境。坚持把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和事后评估贯通起来,采取督导考核、交叉审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实行“事前管、事中治、事后评”一体推进,实现“审查一份文件合规,治理一个行业秩序,规范一域政府作为,净化一方政策环境”。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出台《湖南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为经营者集中提供法律指引。2021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文件10902件,审查调整修改82件;共开展全面清理4次,清理存量政策措施7万余件,整改问题400余件;先后4次组织对省直厅局、各市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抽查文件5000余份,督促整改问题120件。
持续狠抓基础建设提效能。坚持将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执法效能、筑牢执法根基,作为深入普及反垄断法的重要抓手,及时组织全省系统深入学习反垄断法律法规,共培训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以开展“反垄断法宣传月”“竞争政策周”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律法规、反垄断执法案例。推动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反垄断法、公平竞争政策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对14家行业协会、35家重点企业进行反垄断合规约谈,组织省内10余家行业协会、50多家大型企业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培训。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会,建立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提升反垄断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黑龙江 强化反垄断执法 推动高质量发展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强化反垄断执法,积极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出台落实《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39条具体落实措施。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集中出台黑龙江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风险提示、自贸试验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意见及反垄断工作指引等10项制度,出台黑龙江省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引。全面评估反垄断成效及重点领域市场竞争状况,委托第三方开展燃气、供水、供电、供热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强化反垄断执法实现新突破。大力整治民生领域市场垄断行为,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先后查处佳木斯8家种业经销商固定转售价格行为案、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四指定”行为案、中石油大庆油田天然气分公司垄断协议案,开展城镇管道燃气领域反垄断专项行动、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燃气领域反垄断长效机制。
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力度。15年来,共办结行政性垄断案件25件。其中,查办的涉及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分别入选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典型案例,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19年底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重覆盖目标,开展“特定机构统一审查”试点工作。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2023年建立政策措施备案报告机制,并在省市县三个层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备案报告试点工作,形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力。构建全面的审查制度体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政策抽查机制及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2022年以来,对拟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115件重大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会审,各地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以各地政府名义出台的407项政策措施履行了会审程序。持续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2022年以来,全省共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0497件,修订废止617件,审查增量4981件,修改调整53件。
强化竞争倡导取得新进展。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制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十问十答”》,开设公平竞争审查专栏,哈尔滨市以播放动漫视频的形式对城市地铁等人流聚集区域开展全方位宣传。完善自上而下的三维立体培训体系,累计举办培训班近30期,培训人员近2000人次。协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竞争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省委党校领导干部业务培训内容,各级干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显著提升。
新疆 综合施策强执法 标本兼治促竞争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围绕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协调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在打破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促进市场资源高效流通等方面取得阶段成效。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硬规矩”。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出台6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平竞争政策的实施方向、重点任务。各地(州、市)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全覆盖。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2019年以来,组织全区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清理存量政策措施30余万件,废止和修订政策措施440余件,有效清理废除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2019年以来累计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74万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自治区政府绩效考核,连续3年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三级政府20个部门进行第三方实地评估,抽取相关文件400件,组织各地对99个官方网站开展互查,抽查文件2.6万份,对抽查发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及时整改。
打好反垄断执法“组合拳”。严查民生领域垄断行为,依法对5家岩棉生产企业、3家玻璃生产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及时查处行政垄断行为,制止和纠正青河县人民政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建设局等单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合规引导,组织在疆4家全国性电商平台、20家疆内社区团购平台签署合法经营承诺书,组织3家行业协会、30家建材生产企业召开合规经营提醒告诫会。倡导竞争文化,在自治区党校举办公平竞争审查大讲堂,积极宣传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努力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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