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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当地时间8月25日,华为与ADVA双方就一起在德克萨斯东区法院提起的诉讼达成了共识,同意予以撤销。
该诉讼最初由德国公司ADVA Optical Networking SE及其北美子公司于今年5月份提起,ADVA指责华为要求支付“严重过高”的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
ADVA表示,华为公司在许可过程中未能及时提供必要信息、并未遵守FRAND义务且拒绝就其SEP许可进行真诚的许可谈判。该公司指控,华为的行为旨在与中国政府合谋,试图“主导全球电信设备市场”。ADVA进一步表示,华为的要求不仅覆盖了标准必要专利,还包括非必要的专利。
根据法庭文件,两家公司已达成该撤诉协议,但不排除将来可能重新审议这些索赔的可能性。协议中还提到,各方将自行承担各自的成本、开支和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华为和ADVA的代表及法律顾问尚未对此案做出回应。
这起诉讼发生之时,华为正面临来自多个方面的审查,包括在2019年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以及美国国会众议院去年通过的“打击不可靠海外电信设备法案”,该法案通过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计划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华为和中兴在美国销售新的电信设备。
ADVA Optical Networking是一家光通信产品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光数据传输设备、光通讯设备以及光纤等。在全球光网络产品提供商中,前三位为华为、诺基亚、Ciena,ADVA Optical Networking属于第二梯队的光网络产品提供商。
华为在移动通信、短距通信、编解码等多个主流标准专利领域居于领先地位。2022年,华为知识产权收入约5.6亿美元,主要来自标准必要专利。截至目前,华为已累计签署近200项双边许可协议。此外,超过350家公司已通过专利池获得华为专利许可。近期,华为与爱立信宣布签订长期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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