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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23年5月16日,据福州日报报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福州中院知产法庭”)首次成功促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和解解决。该案原告为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康宏”),被告为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和特”),福建康宏是福州元洪投资区内一家较大规模的粮油生产企业,福州和特是福州元洪投资区内唯一一家热力生产供应企业。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供热合同,由福建康宏向福州和特购买蒸汽用于生产。2022年,福州和特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在新合同中上调蒸汽价格,福建康宏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福州中院知产法庭。福州中院知产法庭法官协调双方商定了诉讼期间的临时蒸汽价格,并在调研基础上组织了三次调解,最终推动双方当事人在供热价格上重新达成了一致意见,续签新的供热合同,促成本案妥善解决。
原文标题:福州知产庭成功化解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谢谢你们协调解决了公司的供热困扰,用实际行动传递了法律的力量和人民法官的温暖!”近日,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给法院领导和经办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原来,经过福州知产庭的不懈努力,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供热合同上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这也是知产庭成功化解的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州元洪投资区内一家较大规模的粮油生产企业。2017年,该公司与元洪投资区内唯一一家热力生产供应企业和特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供热合同,向和特公司购买蒸汽用于生产。
2022年,供热合同即将到期,随着国际国内煤炭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和特公司认为需按照新的计价方式上调蒸汽价格。康宏公司不认可方案,但园区内只有和特公司一家供热公司,康宏公司亦担心蒸汽价格协商不下,企业将面临供汽中断的风险,若生产停摆,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园区内因为用热价格问题与和特公司产生分歧的生产企业不止康宏公司一家。如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继续合作,成了摆在园区用热企业和供热企业之间的棘手问题。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康宏公司以和特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起诉至福州中院。
作为福州中院审理涉垄断纠纷案件的审判部门,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主审案件的王晓如法官在仔细阅卷、听取双方意见后认识到,该案通过判决无法实现双赢,却可能进一步加剧两家企业的矛盾,更会给园区的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园区供热市场的现状,决定了两家企业只能选择合作。要最大程度保障两家企业乃至园区的利益,就要努力促成双方和解,让两家企业在合作共赢中得以平稳有序地开展生产。”她说。
在王晓如的协调下,双方在诉讼中商定了临时的蒸汽价格,康宏公司承诺在判决生效之前以临时价格支付蒸汽使用费,和特公司亦承诺在判决生效之前不停止或中断向康宏公司供汽,待判决生效后据实结算。“此举既解决了康宏公司对于供汽中断的担忧,也保证了和特公司在诉讼阶段的正常收益,为双方后续的和解打下了互信的基础。”福州知产庭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后,王晓如法官在调研的基础上三次组织案件调解,还召集双方企业的负责人、代理律师以及元洪投资区管委会、福清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省发改委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来到法院,召开专门的案件协调会。福州中院及福州知产庭相关负责人与主审法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也一起参与调解,努力缩小双方分歧的范围。最终,康宏公司与和特公司在供热价格上重新达成了一致意见,继续签订了新一期的供热合同。
记者了解到,垄断纠纷案件虽并不常见,但此类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往往会对行业乃至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示范性的广泛影响。
“本案是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例垄断纠纷案件,双方企业均为福州元洪投资区内较大规模企业。本案的妥善化解,使康宏公司与和特公司实现了互惠互利,也避免了园区内因供热而可能产生的其他矛盾,进一步维护了园区的营商环境。”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元洪投资区目前已经整合到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本案纠纷的稳妥解决,也进一步优化了园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园区企业在“两国双园”建设的重大
机遇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下一步,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将继续聚力‘三争三领’,护航经济,保障民生,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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