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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科技的创新升级,许多高精尖的医疗设备如CT、血管机、超声等都配备了加密的身份认证系统,只有通过授权的数字证书(俗称“加密狗”)核验,才能解锁使用被隐藏限制的软件功能及加密文件。这套身份认证系统主要用以验证使用人员、维修人员的资质,确保医疗设备安全,因此通常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只向经审批的内部人员或签订协议的维修人员授权发放。
由于“加密狗”工具往往不对外销售,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不法分子便动起了“破解版”的歪心思。在国际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售卖破解版 “加密狗”获取医疗设备相关著作权作品的案件。
案情回顾
飞某公司为保护其医疗设备中各类知识产权及系统安全,研发并部署了IST安全系统,使用飞某公司医疗设备维修软件、激活医疗设备内的升级功能模块、读取相关加密技术文档,均需要使用IST数字证书,存储有此类证书的硬件载体,就是医疗设备维修行业内俗称的“加密狗”。飞某公司未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加密狗”,仅在特定情形下,向符合资质的主体授权使用。
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间,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闫某、彭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处以8万元购入50套针对飞某公司医疗设备IST安全系统的破解版“加密狗”,以及相关涉知识产权软件、加密技术文件。这些破解版“加密狗”接入飞某医疗设备主机后,输入预设密码即可自动完成身份认证,从而进入设备维修模式,获取高等级权限。之后刘某又利用互联网渠道,将破解版“加密狗”及相关软件、加密技术文件向他人销售。经审查,刘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5万余元。
上海普陀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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