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泰国最高法院:确认严彬被罢免中国红牛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南方+ 作者:赵兵辉
标签: 红牛
字号: +-
563

针对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申请撤销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泰国红牛)董事会决议效力的请求,泰国最高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了严彬的诉讼请求。

泰国红牛系中国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这项引发争议的董事会决议发生于2016年,内容主要包括泰国红牛罢免此前委派至中国红牛的严彬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更换包括严彬在内的多名董事会成员。此次判决确认了严彬已经被罢免了中国红牛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事实和法律效力。

泰国最高法院驳回严彬诉讼请求

红牛品牌由泰籍华人许书标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在泰国创立,1993年,许书标在其祖籍所在地海南开设了国内第一家红牛工厂,“红牛”品牌由此进入中国。

1995年,同为泰籍华人的严彬和红牛品牌创始人许书标结识,两人与其他国内股东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负责红牛在中国市场的运营。工商登记系统查看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现,许氏家族与严彬在泰国设立的泰国红牛占股88%,是合资公司的最大股东。泰国红牛大部分股权由许氏家族持有。

根据合资公司章程规定,大股东泰国红牛有权向合资公司委派4名董事,并指派其中一位出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此前泰国红牛一直委派严彬作为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20日,泰国红牛做出董事会决议,决定罢免严彬在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更换其他多位董事会成员。

随后,严彬以“会议通知过于仓促、会议议程不清晰”等理由,在泰国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董事会决定。曼谷南部民事法院于2018年7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泰国曼谷上诉法院2019年8月20日做出二审判决,都驳回了严彬的请求。

泰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定,没有理由撤销泰国红牛董事会的决议;罢免严彬、严丹骅、张立刚和费晓暄的合资公司董事职务,以及罢免严彬在合资公司担任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决议是合法的;泰国红牛有权利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就严彬在董事会权力及身份变化进行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份终审判决意味着,严彬在法律层面失去掌控中国红牛的权利基础,中国红牛对外未经其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批准的重大委托加工合同、采购合同等的效力将是相关合同主体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风险点,对于中国红牛的市场影响巨大。

目前,天丝集团已在其网站上公告了此事,并称:“目前,严彬先生已失去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无权代表合资公司或者以合资公司名义从事任何行为。未经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法董事会批准,严彬先生或任何个人无权使用公司公章对外签署任何协议或其他形式文件。对于相关人员滥用公司公章的行为和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天丝集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华彬系红牛工厂被认定侵权,国内“罚单”已超3亿

自2016年天丝集团与合资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到期后,天丝集团和华彬集团就进入漫长的诉讼车轮战,双方围绕红牛商标授权、合资公司控制权、合资公司股权等展开了多番较量。诉讼也是一路从国内蔓延到泰国。除了此次在泰国的案件迎来了终审判决,日前国内持续了近6年的红牛商标纠纷也迎来了最新进展。

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高院对华彬江苏工厂及北京销售公司下达了一个判罚1亿元的“罚单”。法院一审认定,华彬江苏工厂在生产的红牛饮料外包装上依然使用红牛商标标识,北京红牛、杭州红牛依然销售红牛维他命功能饮料,江苏工厂在生产厂区显著位置使用红牛商标图形的行为,均构成对天丝公司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判决华彬三被告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共同赔偿天丝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并停止使用红牛作为企业字号。

2022年5月7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对华彬集团旗下广东红牛、珠海红牛、广州红牛等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华彬上述三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天丝公司2.19亿元,并变更红牛商号。自此,华彬集团收到的侵权判罚金额已累计超过3亿元。针对天河法院判决,华彬集团于5月12日发布声明称将上诉。

据了解,华彬方面曾先后在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天丝公司签署过的一份计划合作50年的协议的效力。其中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50年案,2021年9月在双方经历两轮庭审和法院即将宣判之际华彬方主动撤诉。目前,深圳前海法院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相关案件正在审理,暂时还没有任何生效判决。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