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伴随“剧本杀”游戏的兴起,由此引发的版权争议开始出现。近日,索尼哥伦比亚电影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对近期市场上出现的“《生化危机》剧本杀”一事进行辟谣,指出索尼影视从未在中国将《生化危机》授权给任何公司和个人进行“剧本杀”合作。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网络上出现了以《生化危机》为主题的“剧本杀”,相关出品方称已经获得了该作品版权方索尼影视的授权。对此,索尼影视否认授权,并在声明中指出,该行为已经构成对相关权利人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
该声明发出后,深圳剧核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有影传媒有限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共同发布致歉函,向索尼影视道歉并解释事情的原委。原来,有影公司接触到某位与索尼影视有合作关系的中间人,其称自己与索尼影视总部有海外版权合作,并与多家国内知名企业达成了合作。因此,有影公司决定与其合作并联合开发“《生化危机》剧本杀”,并将相应版权合作信息同步给剧核力公司,由其具体统筹相关事宜。
两公司称,在获悉索尼影视发布公开信后,公司第一时间内停止了一切关于“《生化危机》剧本杀”的宣传行为,并就此事多次与中间人联系,但是,中间人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在几经辗转后才联系到了索尼影视的工作人员。对此,公司向索尼影视表示诚恳的歉意,并愿意承担责任。
剧本杀是近年来兴起的推理类互动游戏,不少剧本杀出品方将知名影视作品、游戏、网络文学等作品进行改编。殊不知,这些游戏中有不少并未获得版权方的正式授权或者拿到了“虚假”授权。如果版权方追究起来,游戏出品方不仅可能遭遇商誉的损害,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游戏出品方在寻求合作时,一定谨慎再谨慎,确保版权授权无瑕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