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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律师:涉案人员将面临3至7年有期徒刑,最高可罚8000万
上海警方近日通报“人人影视字幕组”侵权案,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查处涉案公司3家,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据警方通报,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在境内外分散架设、租用服务器,开发、运行、维护“人人影视字幕组”APP及相关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以约400元/部(集)的报酬雇人翻译、压片后,上传至APP服务器向公众传播,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对搜狐智库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此案涉案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面临最高8000万罚款的处罚。
徐新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擅自实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规定的16项权能所控制的行为(如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复制行为、发行行为等)均构成侵权。而在此案中,人人影视字幕组涉案人员借侵权行为牟利,同时也已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新明表示,就此案目前公布的情形而言,虽然目前仍无法确定人人影视字幕组是否存在发行行为的侵权,但其至少有两种行为涉嫌侵权和犯罪:其一是复制行为,其二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在我国著作权犯罪的门槛还是比较低的。”他指出,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据上海警方的通报,该案件涉案金额达到1600余万元,数额巨大,将对涉案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徐新明称,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这也意味着,该案涉案人员将面临1600-8000万罚款的处罚。“客观来说,目前影视行业的侵权行为还是比较多发的。因为广大的社会公众已经养成了免费欣赏一些海外影视剧的习惯,这给人人影视字幕组此类侵权行为甚至犯罪行为提供了土壤。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在知识产权方面宣传教育力度不足,或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造成的。”徐新明说,对于目前影视行业侵权多发的局面,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还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他建议,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教育,让社会公众养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良好意识,敬畏法律。只有如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空间才会大大缩小,侵权多发的局面也才能逐渐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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