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围绕电子地图而生的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历来受到广泛关注。
今日下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维图新)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公司)、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秀友公司)、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立得公司)“电子地图著作权”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迎来了线下公开宣判。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一、涉案导航电子地图构成地图作品
涉案导航电子地图对于地物、地貌、信息点的选择取舍、对于地图中地物、地貌的绘图颜色、标注和绘制方式的选择取舍体现了独创性。因此,涉案导航电子地图构成地图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二、涉案行为侵害了四维图新对涉案导航电子地图的著作权
1、秀友公司与奇虎公司的合作使用方式,超出了秀友公司与四维图新约定的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侵害了四维图新对涉案导航电子地图的署名权、复制权、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立得公司未经四维图新许可,将《我秀中国地图网站》地图送国家测绘部门审查并获得GS(2014)6071审图号的行为,侵害了四维图新对涉案导航电子地图的复制权。
三、涉案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奇虎公司、秀友公司、立得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涉案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四维图新的竞争优势,构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鉴于四维图新主张的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前述著作权侵权行为实质上属于同一行为,并且法院已经适用该专门法进行保护的,不宜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进行重复保护。
四、涉案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奇虎公司在360地图上标注地图数据来源于秀友公司,该标注行为是导航电子地图通常的署名方式,亦是根据与秀友公司许可协议的约定,并不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秀友公司、立得公司发布的声明,亦是陈述相关事实,不属于商业宣传,并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奇虎公司、秀友公司和立得公司的涉案行为不构成虚假宣传。
因此,四维图新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并作出如下判决:
一、 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8民初27234号民事判决。
二、 三被告共同在新京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四维图新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三、 三被告连带赔偿四维图新经济损失1000万元。
四、 三被告连带赔偿四维图新合理开支50万元。
五、 驳回四维图新其他诉讼请求。
01 四维图新vs奇虎360亿元诉讼案前因后果
作为国内最早崛起的数字地图商,四维图新在数字地图领域的地位不容小觑。天眼查资料显示,四维图新成立于2002年,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业务包含导航业务、高级辅助驾驶及自动驾驶业务、芯片业务、位置大数据服务业务、车联网业务等。其中,导航是四维图新的传统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地图数据、数据编译以及导航软件。
2005年9月创立的奇虎公司则是互联网安全软件与互联网服务公司,曾先后获得过鼎晖创投、红杉资本、高原资本、红点投资、Matrix、IDG等风险投资商总额高达数千万美元的联合投资。2011年,奇虎公司正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QIHU”。
两家上市公司缘何在电子地图领域产生了标的高达一亿元的纠纷?
2014年,秀友公司与四维图新签订《合作协议》,四维图新向秀友公司提供地图数据,这些数据只能用专业软件才能打开,秀友公司在数据基础上进行显示效果调整和创作,形成最终消费者看到的电子地图。《合作协议》约定,秀友公司只能在自有网站(包括WEB端和APP)使用四维图新数据,但可以向其他企业和公众提供API服务。
同年4月,奇虎公司和秀友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秀友公司向奇虎公司开放API,也就是说,用户使用360地图,实际上是经过API访问了秀友公司网站上的电子地图,但奇虎公司在产品中也加入了其他数据和服务。
2016年夏天,四维图新以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奇虎公司、奇虎360地图数据供应商秀友公司及其大股东立得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四维图新在一审中诉称,四维图新对涉案电子地图产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秀友公司未经许可,将涉案电子地图产品变相转卖给奇虎公司,奇虎公司擅自在其经营的“360搜索”网站和“360搜索”APP中使用涉案电子地图产品,立得公司使用上述地图数据并送审测绘局,构成侵权。此外,三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其对外宣称所用电子地图数据已获得授权的行为同时构成虚假宣传。
据此,四维图新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责任,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亿元及合理支出100万元。
海淀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结合在案证据无法查明原告主张的地图作品中的具体内容,奇虎公司对360地图产品的信息标注、秀友公司等发布的声明亦不构成虚假宣传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据此驳回四维图新的诉讼请求。
四维图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今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布的正是本案的终审判决结果。
02 巨头云集,为争电子地图领域一席之地
此前,有媒体梳理称,导航电子地图自诞生以来,最初作为车载端的重要位置服务应用在中高端车型装配,并且随着装载率不断提升,率先在汽车市场上实现了商业化,也孕育出了数家该领域的主要图商,行业赛道内的领军企业主要有四维图新、百度、高德、凯立德等。
智研咨询发布的公开数据显示, 2018年我国导航电子地图市场规模已达到55.26亿元,其中,车载导航电子地图规模约23.8亿元,消费电子导航电子地图规模19.21亿元,电子地图服务规模约12.25亿元。
市场乃兵家常争之地。
四维图新、高德地图曾做为国内导航电子地图领域的主要从业者,占据了近 9 成市场份额。在当时,除高德地图、谷歌地图外,包括百度地图、搜狗地图等在内的地图应用均使用的是四维图新提供的地图数据。
2014年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四维图新一直为其提供全车系的地图产品。然而今年1月17日,特斯拉和百度共同宣布,地图数据服务商将更换为百度地图,特斯拉导航系统将基于百度地图数据服务全新发布。这一事件被外界解读为四维图新诉百度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两案的导火索之一。
11月16日,IDC咨询发布了中国高精度地图市场研究报告,报道显示,百度地图和四维图新是中国高精电子地图的冠亚军:百度拿下29.35%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一;四维图新以21.7%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
电子地图的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或许,谁都想在这块巨大的市场“蛋糕”中多切一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