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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无论是软件还是文学作品均能够获得版权保护。特别是,一件具有原创性的作品自其问世之时便可以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自动获得版权。不过,对于一部分国家(例如美国)中的版权所有人而言,专程前往特定的知识产权机构开展版权注册工作还是会带来更多好处的。
一般来讲,在获得版权之后,软件所有人将可以阻止他人开展下列行动:复制或者抄袭自己的原创作品;以上述作品为基础再创作出新的衍生作品;通过销售等手段向公众发行上述作品。
不过,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欧盟针对版权侵权行为也制定出了下列几种例外情形: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原创作品进行复制和使用的行为不会构成侵权;
具有软件使用权的人士对软件进行复制和转换(包括反编译)以让上述计算机程序能够与其他的计算机程序进行互操作。
除了上述例外情形之外,所有在未获得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复制版权作品的行为都会被看成是一种侵权行为,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当然,除了版权以外,人们还能够以专利的形式来为自己的软件提供保护,只不过在现实情况中,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很常见。根据欧盟的法律,软件本身是无法获得专利保护的,因此人们只能为那些“计算机实施的发明”来提交专利保护申请。而为了获得专利权,一款软件必须要具备“技术特征”以及创造性步骤(或者说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例如,能够控制生产流程或者设备运作的软件,以及能够改变计算机自身内部运行方式(例如存储器组织、程序执行控制等)的软件。
版权实际上在保护软件中的哪些元素?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即软件的源代码,而非目标代码。
源代码就是一组被编译成目标代码的指令,这些指令在相关的系统中可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换句话来讲,这是一种人类可读、可编辑并且使用了各种编程语言的文本。
目标代码则是一种机器或者是二进制代码,即这是一种机器可读但是人类不可读的代码。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得到软件的源代码似乎会带来更多的商业利益,因为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源代码来维护、修改和开发软件。不过,在多数情况下,版权所有人只会对外许可目标代码的使用权。
此外,还需要在这里指出的是,版权保护的是一种表达形式,而非这种表达形式背后的概念。同样,人们能够以版权的形式来为代码提供保护,而非代码背后的算法。
(编译自www.mondaq.com)
一般来讲,在获得版权之后,软件所有人将可以阻止他人开展下列行动:复制或者抄袭自己的原创作品;以上述作品为基础再创作出新的衍生作品;通过销售等手段向公众发行上述作品。
不过,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欧盟针对版权侵权行为也制定出了下列几种例外情形: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原创作品进行复制和使用的行为不会构成侵权;
具有软件使用权的人士对软件进行复制和转换(包括反编译)以让上述计算机程序能够与其他的计算机程序进行互操作。
除了上述例外情形之外,所有在未获得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复制版权作品的行为都会被看成是一种侵权行为,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当然,除了版权以外,人们还能够以专利的形式来为自己的软件提供保护,只不过在现实情况中,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很常见。根据欧盟的法律,软件本身是无法获得专利保护的,因此人们只能为那些“计算机实施的发明”来提交专利保护申请。而为了获得专利权,一款软件必须要具备“技术特征”以及创造性步骤(或者说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例如,能够控制生产流程或者设备运作的软件,以及能够改变计算机自身内部运行方式(例如存储器组织、程序执行控制等)的软件。
版权实际上在保护软件中的哪些元素?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即软件的源代码,而非目标代码。
源代码就是一组被编译成目标代码的指令,这些指令在相关的系统中可以产生预期的效果。换句话来讲,这是一种人类可读、可编辑并且使用了各种编程语言的文本。
目标代码则是一种机器或者是二进制代码,即这是一种机器可读但是人类不可读的代码。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得到软件的源代码似乎会带来更多的商业利益,因为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源代码来维护、修改和开发软件。不过,在多数情况下,版权所有人只会对外许可目标代码的使用权。
此外,还需要在这里指出的是,版权保护的是一种表达形式,而非这种表达形式背后的概念。同样,人们能够以版权的形式来为代码提供保护,而非代码背后的算法。
(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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