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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等方式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达1.5亿元的网络游戏侵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这起长达近三年的纷争最终以撤诉结案。
2017年8月14日,深圳某网络公司将北京某网络公司诉至法院,称其名下某游戏大量使用该公司游戏实质近似文字、图案、整体画面等,请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1000余万元。后深圳某网络公司申请变更诉讼标的至1.5亿元,案件移送广东高院。法院依据申请,依法冻结了北京某网络公司账户。
2019年6月28日,广东高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双方在著作权归属、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数额等方面展开激烈辩论。
考虑到此案纠纷时间较长、争议双方分歧较大,直接判决可能不利于矛盾化解,在双方同意下,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并推动达成部分共识。疫情发生后,法官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纠纷时间过长不利于双方获益最大化等方面继续组织电话调解,在取得共识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付款方式、解封流程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月25日,法院收到深圳某网络公司寄出的撤诉申请书。当日,广东高院依法作出准予撤诉和解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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