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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一审判决,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加多宝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多元。
对于此次判决,加多宝不服,要求上诉。时隔5年后,该案有了进展,撤销了高达14亿的赔偿。
7月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以及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恩怨长达8年,从商标大战到红罐包装之争。据媒体报道,从产品包装的颜色、字体到广告语,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间的官司往来已不下20余次,涉及金额达到50亿元。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后又将涉及经济损失增至29亿多元。
根据一审判决,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共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多元。
对于此次判决,加多宝不服,要求上诉。时隔5年后,该案有了进展,尽管撤销了高达14亿的赔偿,但是这场商标纠纷案仍会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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