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在优酷、bilibili、新浪微博等平台拥有海量粉丝的中国台湾影评人谷阿莫,近日惹上了版权官司。据媒体报道,中国台湾的影音平台KKTV等指责谷阿莫创作的“X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系列短视频未经授权改编其拥有版权的影片,侵犯其版权,并且部分电影被讲得“一文不值”,影响片商收益。对此,中国台湾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谷阿莫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于近日对其提起诉讼;而谷阿莫辩称其行为系合理使用,并未侵权。
此案引发行业广泛关注,原因是随着影视产业的发展及智能终端的普及,这种“几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的短视频快速兴起,成为一种新兴业态,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业界观点不一。“有些‘说电影’的短视频曲解电影内涵,进而导致部分观众流失,给制片方、版权方带来损失。”作为一名影视从业者,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艺术总监源子夫认为,应当对这种二次创作行为进行规范。而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阮开欣看来,判断这种二次创作行为的性质是否影响潜在市场是关键,应多角度考量是否构成侵权。
影视从业者:先授权后使用
实际上,早在2006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曾引发过纠纷,但没有引起版权诉讼。近年来,借用影视作品中的素材制作搞笑视频的现象越来越多,谷阿莫创作的“X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系列就是其中之一,其在优酷上的视频播放量达到2.7亿,在bilibili上的播放量达到3.2亿,在新浪微博、爱奇艺上也拥有海量粉丝。
“其实,谷阿莫之外,百度百科里的‘几分钟带你看明白一部电影吧’更具人气。另外,‘电影最top’‘张猫看电影’‘木鱼水心’‘看电影了没’等大量‘电影图解’类自媒体也拥有大量粉丝。”源子夫介绍,这些自媒体通过广告或流量进行变现,也有一些电影评论栏目借此打造自己的品牌等。在他看来,这种“几分钟说电影”短视频往往通过调侃或者插科打诨,以后现代解读的方式来展现自己的智慧取悦观众,对电影进行歪曲性使用,进而让观众误判电影本身的价值。在“讲电影”过程中,二次创作者已经把电影的大部分内容剧透给观众,且只从故事角度考量电影,让观众失去对电影的审美考量。同时,在解读过程中,为了造成耸人听闻、哗众取宠的效果,讲解者经常会断章取义,或者将电影的内容生搬硬套进自己的评价体系,不但不能带动影视剧销售,反而会流失部分观众。“二次创作者应尊重影视版权方与所有影视参与制作者的相关权益,通过付费或其他合作模式获得改编权,合法表达自己的观点。”源子夫认为。
今年3月,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明确指出,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并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等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源子夫希望这一规定能从渠道层面规范这种二次创作行为,管理与疏导相结合,比如由平台出面与相关的影视公司签订分账合作协议,并通过比稿筛选的方式选出优秀制作团队,授权他们进行二次创作。
法律界人士:需多角度考量
“谷阿莫说电影”这类短视频是否构成侵权,界定的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规则。谷阿莫在其声明中也表示,自己在视频中只截取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内容,符合评论、解说和新闻报道等的要求,是合理使用。
“在全球范围,合理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戏仿作为一种特殊的评论形式,正逐渐被各国接受为版权侵权的例外。根据美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合理使用规则的适用关键在于是否对原作品进行转化性使用而不会实质性影响原作的潜在市场。”阮开欣认为,谷阿莫的电影解说属于典型的戏仿,电影观众并不会将谷阿莫的电影解说作为对原电影的替代品。他强调,如果批评性质的电影解说使原电影的社会评价降低,从而导致原电影票房下降,该电影解说也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禁止,这种言论自由的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目前,很多“说电影”短视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盈利,对此,阮开欣认为,是否具有商业性以及其对原电影的使用数量,对于合理使用规则的适用结果难以产生实质性影响。特别是对于戏仿而形成的演绎作品,无论如何对其进行商业性利用,都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
另外,《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下发之后,国内很多“说电影”短视频并未受到影响。对此,阮开欣解释,如果二次创作属于合理使用,则不属于待规范的行为,因此不受影响。他也同时指出,目前,国内司法实践中还未出现对戏仿的版权问题适用合理使用规则的典型案例,如何界定这类视频的合法性问题亟待法律给出答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