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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一件专利把整个行业都起诉了?可惜竹篮打水一场空

发布时间:2018-06-13 来源:天天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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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有格公司(全称“有格有限公司”)名为“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专利号:2012207539457)的实用新型专利,作出“宣告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有格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章玺。而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相关信息显示,以章玺为发明人或专利权人的发明公布数有数十件,发明授权数为2件,还有一定数量的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而上述涉案专利“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实用新型专利,是由章玺于2012年12月30日提交申请,并于2013年7月17日获得授权。

该专利的实施,包括电子锁、条码、带有条码识别功能的智能终端,智能终端和电子锁通过无线电方式通信,电子锁上或电子锁的附近有条码。条码包括一维条形码、二维条形码。条码为锁的ID编码,每个锁都不一样。智能终端扫描条码后,通过无线电方式发出条码所对应的锁的开启密码,电子锁接收到后开启。智能终端可以开启多个电子锁。智能终端包括手持机、手机、平板电脑、便携式电脑、带有智能芯片的便携电子设备。

2017年5月27日,永安行发布声明称,有格公司就其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事宜向数十家相关企业(其中包含我司)提起诉讼。

2017年8月15日,还是同样一件专利,有格以涉嫌侵害实用新型专利,将ofo小黄车诉至苏州中院。

事实上,不仅永安行、ofo小黄车,包括摩拜、蜜蜂出行、酷骑、小鹿单车等在内的数十家企业相继被该公司诉至法院。其中,不乏一些已经倒闭或不在运营的企业,比如“酷骑单车”、“小鸣单车“、“小蓝单车”等等。

可以说,有格公司拿着一件专利把整个共享单车行业都起诉了。

2017年9月1日,ofo小黄车就涉案专利“使用条码的电子锁系统”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6月1日,就ofo小黄车针对该涉案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涉案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作出了”宣告全部专利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至此,有格公司拿着包括这件专利在内两件的专利,对共享单车单车从业企业相继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希望对共享单车行业实现“技术收割”的梦想破碎了一半。与此同时,包括ofo等在内的共享单车企业也因该专利被判无效,将在相应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实现“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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